关于成立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日期:2016-12-06 09:46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继续深入做好我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根据我厅机构设置和人员调整情况,经研究,决定成立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七五”普法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七五”普法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林瑞良(省厅厅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王 海(省厅副厅长)

  成 员:李智勇(省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王明炫(省厅办公室主任)

      邹勇泉(省厅人事处处长)

      洪 榕(省厅城乡规划处处长)

      陈仲光(省厅城建处处长)

      柳文定(省厅住房保障处处长)

      刘天良(省厅房管处处长)

      林 敏(省厅住房公积金处处长)

      陈义雄(省厅科技处处长)

      施建元(省厅建筑业处处长)

      陈元豹(省厅工程处处长)

      苏友佺(省厅村镇处处长)

      钟昌辉(省厅许可处处长)

      黄常青(省监察总队总队长)

      黄立强(省建设工程质监总站站长)

      鄢 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站长)

  二、“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省和住建部普法办公室工作部署,统筹做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研究审查“七五”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大事项;

  (三)组织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督促规划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重点难点问题。

  三、“七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五”普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承担综合协调及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厅政策法规处,由王海副厅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智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闽建法〔2011〕131号)自动失效。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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