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函

日期:2018-01-09 14:48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法函〔2017〕124号 浏览量:{{ pvCount }}

省法制办: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请报送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通知》收悉,现将我厅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送如下:

  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立法工作进展顺利。《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已由省人大先后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通过一审审议;向省政府报送《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福建省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送审稿,《福建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也将于近期报送省政府,我厅将积极配合省政府法制办进行修改论证;按照法制办部署,积极开展涉及“放管服”的法规、规章修改工作。

  (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查。一是加强对厅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并依法向省政府法制办报送纸质和电子备案,目前共上报《福建省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规范化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八份;二是办理住建部、省人大、省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立法、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修改工作,共办理书面反馈意见100余份;三是按照法制办部署,积极开展涉及“放管服”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加强行业依法行政指导。一是出台《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2017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结合行业特点对全省法制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落实;二是做好省委省政府2017年度重点领域改革、“三农”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经济社会事业体制改革、基建项目投资体制改革、简政放权改革工作;三是研究答复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中疑难问题的请示。

  (四)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继续推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研发,并结合建设全系统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体系的目标,推动行业日常监管与企业信用评价一体化工作。出台《关于全面推行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确保厅机关所有监督检查事项实现“双随机、一公开”改革全覆盖。

  (五)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一是做好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督查的迎检工作,做好自查自纠及工作汇报,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二是做好省政府每季度“放管服”改革措施信息报送,并向省政府报送“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监管”办事清单;三是按照省审改办部署,根据近年来的实施情况,进一步融合编制厅权责清单,近期将联合省审改办公布。

  (六)做好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依照中央和省政府有关城市管理执法改革的文件要求,牵头对我省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中需要整合的城市管理职能和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进行梳理,形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市管理职能整合和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的指导意见》。《意见》从整合城市管理职能、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和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等三个方面提出要求,并附梳理形成的住建领域现行行政处罚权事项清单,指导各地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七)行政复议、处罚、应诉工作。一是复议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全年受理复议案件86件,其中,维持64件,撤销或者确认违法5件,申请人自行撤回而终止复议14件,在办3件。复议案件主要集中在政府信息公开、城乡规划、房屋产权登记、招投标投诉等方面,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全年共作出处罚决定36份,罚没金额198.95万,主要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注册执业人员挂靠等领域;三是应诉案件居高不下。全年共有行政诉讼案件69件,其中已裁判48件,已立案未裁判21件;以厅作为复议机关做共同被告的案件63件,单独做被告的案件6件;一审案件34件,二审案件29件,再审6件。目前已作出判决的案件48个,全部胜诉。

  (八)法制宣传工作。一是组织编印《建设法规政策汇编(2016年)》,作为普法工具书,向厅机关和全系统发放。二是会同规划处、城建处开展《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宣贯会,邀请省人大专家作专题讲座,共400余人参加培训。

  二、主要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今年以来,各单位在加强法制政府建设,加快职能转变,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作了大量工作,总体上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制机构建设仍然薄弱。近年来,各设区市住建部门都设置了单独的法制机构,但人员配备不足,影响系统依法行政整体水平。有的部门法制机构只有一名专职人员,工作经费也没有得到保障,难以适应新形势下依法行政工作需要;有的部门仍未聘请法律顾问。

  (二)部门执法衔接机制不健全。这是一个老问题,一些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执法工作衔接机制不完善,部门之间案件移交后没有跟踪落实,导致案件查处不到位。规划主管部门对于综合执法部门在规划案件行政处罚过程中提出的规划技术问题不及时答复,没有建立行政处罚良性互动机制,对一些常见、典型的规划违法案件没有协商制定行政处罚的操作细则,影响了规划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规范。通过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发现,目前一些地方主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少问题,对信息公开工作不重视,不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最高院对于该条例的解释说明,对于政府信息的定义及是否属于本单位公开的范围理解存在偏差,导致信息公开答复被撤销或败诉率较高。

  三、2018年工作计划

  除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处罚、应诉、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简政放权等日常工作外,2018年拟重点做好下列事项:

  (一)立法工作。加快推进已报送人大审议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等行业重点立法工作,争取早日出台实施,并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做好《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福建省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福建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项目的修改论证工作。

  (二)执法监督和指导工作

  1.案件研讨。召开全省住建系统法制科长会议,了解各地法制工作开展情况,并听取意见和建议。同时,召开典型案例评析会,以案说法,互相借鉴,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2.普法培训。一是组织编印《建设法规政策汇编(2017年)》,作为普法工具书,向厅机关和全系统发放。二是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做好考前培训工作。三是继续会同培训中心开展注册执业人员法律知识轮训工作。四是结合“七五”普法工作,督促设区市住建部门组织开展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

  3.开展新法实施情况评估检查工作。对近年来出台的《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等法规、规章在系统的实施情况开展评估检查,确保出台的政策得到贯彻落实。

  (三)深化改革工作

  1.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审改办的部署,进一步做好权责清单的梳理和动态调整;不断完善系统行政审批和服务“纵向清单”和审查细则制定工作;做好下放审批事项的监管指导,确保下放事项顺利实施。

  2.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落实《关于全面推行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督促系统主管部门继续细化行业抽查机制,完善建库规则等配套制度,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更加积极稳妥地推进今年以来已经全面铺开的双随机监督改革工作,确保改革进度和工作实效。

  3.加快系统信用体系建设。认真按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要求,落实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重点抓好方案中确定的重点领域信用政策、指标体系以及信用平台建设,信用监管体系等制度建设工作,着力在行业内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4.继续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住建部、省政府部属,并按照厅关于全省城管执法体制改革任务分工,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做好制定权责清单、规范执法制度、完善监督机制等方面的牵头任务工作。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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