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可靠性鉴定技术导则>的通知》(闽建建安〔2024〕1号)和《关于推荐房屋建筑可靠性鉴定论证专家库人选的通知》(闽建办建安函〔2025〕1号),经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住建主管部门初审推荐、省住建厅审核公示,现将福建省房屋建筑可靠性鉴定论证专家库专家名单予以公布。
论证专家对论证结论负责,论证结论应明确鉴定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并可以保证鉴定结论准确。鉴定项目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专家论证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经论证的鉴定方案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规定或无法保证鉴定结论准确的,应责令重新组织专家论证;情节严重的,报告省住建厅将相关论证专家移出专家库。
附件:福建省房屋建筑可靠性鉴定论证专家库专家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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