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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根据《福建省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闽建筑〔2016〕41号)和建设单位的申请,经研究,确定福建省财政厅中山路5号办公楼立体停车库建设项目为2018年第七批省属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现予公布。请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做好该试点项目的工程建设活动的指导和监管工作。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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