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根据《福建省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闽建筑〔2016〕41号)和建设单位申请,经研究,确定福建省妇产医院项目为第九批省管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现予公布。鉴于该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同意列入我省2018年度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请省卫健委抓紧开展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并按照《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闽建〔2015〕6号)的规定,在项目实施阶段做好装配式建筑的认定工作。请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做好该试点项目的工程建设活动的指导和监管工作。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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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办:福建省建设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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