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房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环土局,省属有关施工企业:
根据省防指分析研判,今年第8号超强台风“玛莉亚”11日凌晨绕过或登陆台湾东北部,11日上午正面登陆我省。此次台风强度大,移速快,风雨潮影响严重,省防指已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现将省防指《关于印发李德金副省长在全省防御第8号台风“玛莉亚”视频会议上讲话的通知》(闽汛电〔2018〕9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建筑工地和城乡房屋防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城市排水防涝及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防范和运行的要求另行发文部署。
一、强化值班值守。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防汛责任人要到岗到位,落实防台风责任。台风期间,建筑工地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应在项目部盯守,加强工地巡视检查。各市、县住建主管部门和项目监督机构要对建筑工地落实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抽查,并做好记录,对未落实的企业和责任人予以记分。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抓紧调配应急物资设备和抢险救援队伍,务必于7月9日前集结完毕,随时待命。要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要采取果断措施处置并及时报告省厅。省厅值班室电话:0591-87614009,传真:87614005。
二、执行防台指令。
(一)全省所有在建工地7月10日18时前全面停止施工作业,撤离人员,在台风警报解除前,不得擅自开工。
(二)10日18时前风力达到六级及以上时,施工塔吊停止作业。
(三)各市、县住建主管部门和项目监督机构要通过在建项目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进行检查,对未执行停工指令的予以记分。
三、加强隐患排查。各地要督促在建工程项目部在台风来临前做好防台风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对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含景观改造工程外脚手架)、模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做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防雨措施,台风期间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必须全部切断,严防触电事故发生。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要提前在出入口设置围挡等硬围护措施,备好砂袋、抽水泵等防涝材料和设备,防止进水。加强对临时工棚、简易宿舍、围墙(围挡)等部位以及位于学校、集贸市场、临街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现场高空设施和悬挂物的安全检查,该加固的加固,该拆除的拆除。
四、落实设备防台风措施。施工塔吊要重点检查附着装置、安全装置和各种螺栓、销轴的紧固和前后臂自由旋转等情况,确保塔吊顺风转动。所有塔吊应将爬升套架降至地面或最高一道附着处,并尽量降低独立高度;塔吊临街安装的,还应将塔吊悬臂高度降至最低位置。主电缆线要放松,防止塔吊旋转绞死。群塔作业的,塔吊垂直和水平距离应符合要求,并将小车收至适当位置,防止相互碰撞。台风期间塔吊影响范围应设立警戒线,禁止人员进入;项目部要安排塔吊司机值班,加强设备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施工升降机应将梯笼降至地面,切断电源并检查各楼层卸料平台安全防护门是否紧闭且固定牢靠。
五、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入口设置醒目告示,提醒并督促业主及时检查阳台、栏杆,转移花盆、花架等物品,防止高空坠物伤人。要做好地下室排水、防渗漏设施等功能性检查,确保设备正常使用。对易发生内涝的地下室、地下车库、地下商场等低洼部位,要备好砂袋、抽水泵等防涝材料和设备,防止进水遭淹。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户外高空悬挂物、广告牌等的排查检查,该加固的要加固,无法加固的要及时拆除。
六、做好危险区域人员撤离工作。各地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山边水边、低洼地带、危旧房屋、农村危房、人员集中的农房以及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危险区域人员的转移避险,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7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省政府部门
省内行业
省外行业
主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办:福建省建设信息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