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福如:
经查,你隐瞒2009年10月至2013年10月在南安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和2013年10月至今在泉州台商投资区市政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的事实,2010年6月你申请二级建造师注册时,注册单位为福建省华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14年7月变更注册至福建省冠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15年7月变更注册至福建省泉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本厅于2018年12月27日作出《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闽建告字[2018]352号),并于2019年1月7日送达给你,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本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本厅决定撤销对你作出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自作出撤销决定之日起,你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造师注册,所持有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省政府部门
省内行业
省外行业
主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办:福建省建设信息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