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算说明

日期:2013-12-13 15:06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1〕214号)要求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年度部门决算的函》(闽财决〔2013〕68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2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0〕94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规范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二)承担保障全省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三)承担推进全省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五)负责全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

  (六)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

  (七)拟订全省城乡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

  (八)研究拟订全省风景名胜区、城市园林绿化政策并指导实施。

  (九)承担规范和指导全省村镇建设的责任。

  (十)承担规范全省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十一)承担监督管理全省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

  (十二)承担全省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十三)承担推进全省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十四)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本省建筑企业参与港澳台、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十五)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包括16个机关职能处室及13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如下:

  (一)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

  (二)福建省建设监察总队

  (三)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四)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五)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六)福建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

  三、2012年度主要工作总结

  2012年,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促增长,保民生,准确把握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总基调,在“稳”的基础上,更多地着眼于“进”,着力抓规划、抓设计、抓标准、抓质量,建设新城、新村,打好“五大战役”,实施“点”、“线”、“面”攻坚突破,加快改变城乡环境和面貌。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保障房建设持续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前超额完成。全年开工20.4万套、开工率128.6%,基本建成14.7万套、基本建成率129.5%。省政府出台加快配租配售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在全国率先出台《保障房配租配售流程图》,建立多部门准入联合审查和廉租房、公租房并轨运行机制,全省配租配售率达90.3%;出台保障房建设标准、“和谐人居”建设导则,开展“和谐人居”建设试点,全省14个保障房项目获年度优秀勘察设计奖,18个优秀户型设计方案印发各地参照使用。

  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增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调控政策,按照保投资、促销售、稳房价要求,及时提出应对市场变化的措施,得到国务院督查组充分肯定。全年完成投资2824亿元,比增17.4%,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22.8%。

  住房公积金扩面有效实施。全年新增缴存额268亿元、比增23.5%。累计实缴职工人数达277万、缴存总额1458亿元,支持53.5万户居民购买住房。出台《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和《福建省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建成省住房公积金数据备份与应用中心,有效保障数据安全。

  (二)规划成为城乡建设“指南针”,实施监管进一步加强

  城乡规划体系逐步完善。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积极推进城镇化发展的十二条措施》,推进“四化”并举、“三群”联动,城镇化水平达到59.6%。九个设区市基本完成抗震防灾规划编制;43个综合改革试点镇完成总规、专规和控规编制;4178个村庄提前1个月完成规划编制,实现全省村庄规划全覆盖;宁德东侨等11个工业区完成省级或国家级开发区规划审查;福州地铁二号线等22个重大项目核发选址意见书。

  规划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举办3期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和规划部门主要领导城乡规划管理专题研修班,邀请名家大师参与规划研讨。下发推行建设项目“菜单式”审批服务意见,建立城乡规划管理“一套图”运行机制;出台全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城市绿道规划建设导则》等一批标准规定,强化规划技术支撑。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全面实施城市规划督察员制度。

  (三)城建战役内涵领域拓展,城乡环境面貌不断改善

  城建战役和“点线面”试点结合推进。全年安排城建战役项目3086个,完成投资3200亿元;安排“点线面”攻坚试点项目428个,其中城市社区77个、农村社区127个、公路铁路沿线101个、绿道建设90个和小流域33个,完成投资136亿元。涌现出一批如福州军门社区、泉州见龙亭社区、长泰县上蔡村、福清市溪头村、三明市福银高速、厦门市沈海高速、莆田市绶溪公园绿道、漳州市九龙江流域等整治示范典型,城乡面貌加快改善。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福州市地铁1号线全面开工,厦门市启动地铁1号线建设;全省新、扩、改建城市道路606条,新建公共停车场46处;设区市城市桥梁信息系统全部验收投用,主次干道缆线全部下地。福州、三明、龙岩以及长乐、上杭等地建成数字城管系统,厦门、南平、宁德推行液化气钢瓶电子标签。省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强城市防涝工作意见;会同省发改委制定贯彻全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规划实施意见。

  试点镇改革带动村镇建设。各试点镇根据规划推进城建项目814个,完成投资369亿元,城镇面貌明显改观,成为全省村镇建设排头兵。编印《村镇建筑地域特色》、《村庄环境整治技术指南》、《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宣传册和农民建房通用图集等;组织11家甲级建筑设计院挂钩服务设区市村庄环境整治;创建省级“绿色乡镇”37个;新增省级村镇住宅小区试点19个;制定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与发展规划,扶持武夷山市五夫镇等12个重点名镇名村保护建设,清流县赖坊乡赖安村等48个村庄列入国家第一批传统村落名录。

  污水垃圾治理和园林绿化成效明显。全省累计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04座、垃圾无害化处理场68座(其中焚烧发电厂15座,焚烧处理比例达49%),市县污水处理率达83.9%、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2%。建成乡镇垃圾转运站82座、重点镇污水管网223公里,完成2551个建制村生活垃圾治理任务,实现乡镇、建制村垃圾治理全覆盖。举办第六届花博会,筹建第九届北京园博会福建展园,新增国家园林城市(县城)3个、省级6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处,县县建成一座以上综合公园,完成城市花化彩化项目124项,城市和县城绿化覆盖率分别达41.4%和37.6%。

  (四)建筑业发展势头良好,工程质量安全形势平稳

  建筑业持续较快发展。全年完成产值4400亿元,比增19.2%;其中省外产值占38.4%,外向度居全国前列;建筑业增加值保持占全省GDP8%以上,上缴地税189亿元,比增21.4%,占地税总收入14.7%。八个“建筑之乡”完成产值1140亿元,其中惠安和上杭占42.6%。出台台湾建筑业企业进驻平潭实验区开展建筑活动管理办法,被誉为国内建筑市场面向境外经济体最为开放的政策。

  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受控。健全“业主监督、社会监督、政府监督”的质量安全监督体系,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完善质量安全动态管理、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和检测管理等“三网”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管理“三化”建设。以保障房为重点,强化检查执法,持续开展建筑施工模板、外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预拌砼以及现浇砼结构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建筑施工“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全年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受控,实现省政府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五)建筑节能向面上推进,科技设计创新能力提升

  建筑节能进一步深化。省部联办第六届6•18“绿博会”,有力推进福建建筑节能工作。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应用由单个工程项目向城市(县)整体示范和新区集中连片示范发展,武平、永安超额完成示范任务。新增国家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城市(片区、县)3个,节约型示范高校4所,星级绿色建筑17个,国家康居示范工程1个、广厦奖项目1个。

  行业科技与设计水平提高。加强行业技术创新与科技攻关,修订福建建设科技奖励办法,印发加快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的意见,出台设计大师领衔设计激励政策,开展建筑业企业总工程师岗位培训,组织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全年下达科技计划93项,推广建设科技成果179项。建设系统共有6个项目获省部级科技奖,6项成果获福建建设科技奖(源昌杯),18个勘察设计项目获住房城乡建设部行业优秀奖。

  四、2012年决算收支情况

  2012年,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收入决算为13307.08万元,其中:当年收入12510.52万元,上年结转796.56万元。支出决算11822.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11179.6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400.8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一)一般公共服务11.48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服务方面支出。

  (二)教育1010.29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及执(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支出。

  (三)科学研究367.68万元,主要用于根据相关部门下达的科研任务,组织开展桥梁拉吊索损伤演化及其失效模式的声发射监测技术研究、边坡致灾因素的多尺度监测技术与馈控分析研究、住房城乡建设从业人员综合服务平台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防治技术体系及实用技术研究、开展稳定性橡胶改性沥青与沥青混合料研究、LED路灯的应用及芯片研发和购置科研仪器设备等费用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1069.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含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及其公用经费支出。

  (五)医疗卫生192.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含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城乡社区事务7160.3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建设监察执法机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职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机构开展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及考试考务工成本性支出;全省建设管理、建设工程和市政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污水、垃圾处理等城镇减排,以及城市绿化、彩化、雕塑、自来水、住宅建设管理、房地产市场及公积金监管、城乡规划管理及督查、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环境整治、村镇建设管理、建筑市场监管,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及绿色建筑等工作经费支出;第九届园博园建设、绿色建筑博览会布展及省级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运行费用;委托规划编制机构编制《福建省绿道网总体规划》和《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2.3万元,主要用于省级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中自来水水质监测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356.8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经费支出和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支出。

  (九)其他支出230万元,主要用于中央转移支付项目对接工作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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