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2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12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预算安排100万元。根据省外事办等单位安排的2015年出国计划,主要用于学习借鉴国外在公共住房保障、生态型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区域规划管理、污水垃圾治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强与港澳台交流合作,进一步提升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与上年相比支出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121.5万元。主要用于承办专项业务检查和省内外有关住房城乡建设管理业务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9.27%。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9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持平。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 计 |
320.50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100.00 |
2、公务接待费 |
121.50 |
3、公务用车费 |
99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费 |
99 |
(2)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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