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0]FXZB[GK]2021053福建省城市建设品质提升项目管理系统

日期:2021-09-24 15:25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浏览量:{{ pvCount }}

福建省城市建设品质提升项目管理系统合同公告(合同包[3500]FXZB[GK]2021053_1_91350100488100688N_221) 

  一、合同编号:[3500]FXZB[GK]2021053_1_91350100488100688N_221 

  二、合同名称:福建省城市建设品质提升项目管理系统(合同包[3500]FXZB[GK]2021053_1_91350100488100688N_221)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3500]FXZB[GK]2021053 

  四、项目名称:福建省城市建设品质提升项目管理系统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  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 

  联系方式:0591-87520952 

  供应商(乙方):福州市勘测院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合同总金额:¥443,000.00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系统的开发和部署。 

  履约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09-2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09-24--2021-09-24 

  九、其他补充事宜:15.5.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1)保密内容:在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获得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对方所有不宜披露给第三方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均属于保密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甲乙双方及其参与本项目的所有技术人员、领导、专家及其他能够接触到保密内容的人员。 (3)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签约日起至相关保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后。本合同签约前,双方在磋商过程中接触到对方保密内容的,同样应当遵守本合同的保密义务。 (4)泄密责任: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5.2其他服务要求 乙方不得借助参与全省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的名义,指定或暗示企业采购相关产品,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增加企业额外的负担。对违规要求企业强制使用某款产品或乱收费用的,要立即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进行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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