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53号)和《福建省注册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闽建筑[2007]28号)等有关规定,从2021年10月至12月,我厅已陆续对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邹鹏飞等3388人(名单详见附件1)、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的何星等9100人(名单详见附件2)准予注册,现予以集中通告。
附件:1.邹鹏飞等3388位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何星等9100位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人员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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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办:福建省建设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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