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宁德市建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办理个人执业注册违规行为的通报

日期:2018-06-06 10:02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许〔2018〕62号 浏览量:{{ pvCount }}

各有关单位:

  经查,宁德市建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隐瞒周彪不在该企业工作的事实,为周彪申报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并提交虚假劳动关系证明,存在以虚假申报材料骗取注册证书的行为。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厅于2018年5月11日作出《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理告知书》(闽建告字〔2018〕90号),该企业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经查,福建久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隐瞒陈昇不在该企业工作的事实,为陈昇申报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并提交虚假劳动关系证明,存在以虚假申报材料骗取注册证书的行为。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厅于2018年5月11日作出《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理告知书》(闽建告字〔2018〕89号),该企业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经查,福建省正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隐瞒郑晓霞不在该企业工作的事实,为郑晓霞申报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并提交虚假劳动关系证明,存在以虚假申报材料骗取注册证书的行为。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厅于2018年5月11日作出《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理告知书》(闽建告字〔2018〕91号),该企业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经查,福建省现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隐瞒王招旺不在该企业工作的事实,为王招旺申报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并提交虚假劳动关系证明,存在以虚假申报材料骗取注册证书的行为。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厅于2018年5月11日作出《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理告知书》(闽建告字〔2018〕80号),该企业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经研究,决定对上述4家企业的违规行为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并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2016年版)》,予以信用扣分。各企业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加强注册人员管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5月31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