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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安排,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定于2018年12月3日-10日(工作日)办理2018年续租第二批2912户续租合同签订工作,申请家庭申请人(承租人)或共同申请人(共同承租人)可于11月27日起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领取《保障性租赁房续租合同签订通知单》,并按通知单安排时间到厦门市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三楼签订续租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办理续租合同签订手续,将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取消承租资格。后溪花园及滨海公寓续租合同签订时间,由厦门安居集团有限公司另行通知。经审核符合承租条件的2018年续租第二批2912户承租家庭续租合同签订时间安排如下: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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