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建局,漳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市城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三年倍增”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1250号),系统推进我省既有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着力破解既有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难题,省住建厅会同省电力公司编制了《福建省既有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后续由省住建厅、省电力公司联合印发实施。现向你们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12月26日前将有关意见建议书面反馈省住建厅城市建设处。
联 系 人:谢景琛
联系电话:0591-87522103
邮 箱:zjtcjcljxq@sina.com
附件:福建省既有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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