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福清市港头镇草柄村等10个典型示范村庄列为福建省美丽乡村建设培训基地的通知

日期:2018-05-14 15:56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村函〔2018〕69号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规划局:

  2017年,省厅树立了10个典型示范村庄及10名美丽乡村建设带头人,为充分发挥榜样引领、典型示范作用,决定将福清市港头镇草柄村、同安区莲花镇军营村、诏安县四都镇西梧村、永春县岵山镇茂霞村、尤溪县梅仙镇半山村、城厢区常太镇马院村、新罗区小池镇培斜村、浦城县富岭镇双同村、政和县石屯镇石圳村、福安市潭头镇南岩村等10个村庄列为“福建省美丽乡村建设培训基地”并授牌。请相关市、县(区)住建、规划部门进一步挖掘10个村庄及带头人在抓党建带村建促乡村振兴方面的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加强培训基地软硬件建设,依托基地开展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进一步提升本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更好地培育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村镇建设干部队伍,开创乡村振兴新局面。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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