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福建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闽建办村函〔2018〕103号
日期:2018-10-22 16:59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办村函〔2018〕103号 浏览量:{{ pvCount }}

各市、县、区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规划局,福州市名城委:

  为规范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省厅组织开发了福建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管理信息系统(下称“管理信息系统”,登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办事-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管理信息系统),定于2018年10月1日起启用管理信息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登录事项

  各级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或政府指定部门)使用省厅发放的信息锁(由设区市统一到省厅领取)登录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二、系统主要功能

  (一)各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信息管理。省厅已录入全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项目库,请市、县(区)建设主管部门会同规划主管部门(或政府指定部门)登录管理信息系统,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情况及相关数据录入项目库,并于每年1月份和7月份更新。  

  (二)双随机监督检查人员管理。省厅建立省级检查人员库,市、县(区)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建立市县级检查人员库,并定期更新。

  (三)双随机监督检查活动管理。各级监督检查机关要按照《福建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双随机监督检查办法》要求,组织开展本辖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双随机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机关要通过管理信息系统随机抽取监督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随机抽取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进行检查。

  (四)双随机监督检查结果录入。检查组要在检查结束后规定时限内,将检查结果报送监督检查机关并录入检查系统。监督检查机关要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五)双随机监督检查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机关要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视情提请当地政府予以追责。监督检查情况和查处情况等信息,通过管理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开。社会各方主体可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抽查活动信息和项目检查情况。

  三、其他事项

  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手册和技术支持电话详见系统登录页面。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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