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中期跟踪指导的通知

闽建办村函〔2018〕116号
日期:2018-10-31 16:36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办村函〔2018〕116号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按照工作部署,从2018年11月5日至11月16日,省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地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省政府重点扶持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改善提升情况开展中期跟踪指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抽查列入2018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的村庄300个(全年整治村庄1000个,抽查其中30%);重点改善提升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15个;2017年年终验收不合格的29个村庄整改情况。

  二、工作分工。福建工程学院负责厦门、漳州、龙岩市,联系人:黄莉芸18960867951;华侨大学负责三明、南平,联系人:林翔15080334018;厦门理工学院负责莆田、宁德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联系人:刘静15659836815;省村镇建设发展中心负责福州、泉州市,联系人:范琴18650713632。

  三、工作方式。采取随机抽查方式,按照抽查率30%以上的要求,对设区市先抽查1个县,抽查结束后再抽查第2个县,依此直至抽查完毕。跟踪指导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督导跟踪指导工作,认真做好配合。省厅工作总联络人:傅文萍,0591-87628176,15205051899,87547200(传真)。

  (二)各跟踪指导组对照项目,按照评分表进行逐一打分评价。

  (三)各地应将项目建设情况材料提交跟踪指导组。

  (四)跟踪指导结束后,各指导组要形成书面报告,于2018年11月20日前报送省厅村镇处。

  (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一切从简。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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