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文化厅联合公布2016年重点改善提升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

日期:2016-05-27 10:41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经各地推荐申报,省住建厅、财政厅、文化厅会同省旅游局组织竞争性选拔评审,并报省政府审定,近日省住建厅、财政厅、文化厅以闽建村〔2016〕1号文,联合公布了2016年重点改善提升的10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名单。具体包括:大田县济阳乡济阳村、政和县岭腰乡锦屏村、古田县杉洋镇、南安市官桥镇漳州寮村、福安市潭头镇南岩村、清流县赖坊乡赖坊村、永定区湖坑镇南江村、永春县岵山镇塘溪村、武平县中山镇、仙游县石苍乡济川村。

  通知要求各地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旅游局《关于重点扶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整治的指导意见》(闽建村〔2014〕7号)和《福建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整治和保护导则》要求,启动2016年保护和整治建设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抓紧修改完善保护规划。要选择水平比较高、经验比较丰富的编制团队,组织编制或修编保护规划,多方征求意见后,按要求组织保护规划技术审查,并按程序报批。

  二、认真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各地要根据名镇名村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方案。方案要做到“四明确”,即明确领导责任;明确项目安排;明确时间节点;明确具体项目负责人。特别是要按照保护规划要求,抓紧生成2016年可实施的保护和整治项目,并细化项目清单和建设内容,有序推进保护和整治工作,确保年底取得明显成效。

  三、抓好项目设计施工。项目确定后,要精心选择有经验的设计单位开展项目设计,并认真组织评审。依法选择有资质、有实力、有经验的施工队伍,承接保护和整治建设项目,对施工方案认真审查,确保实施满足保护要求。落实好质量监督机制,县(市、区)质量监督站要确定专人负责现场监督,把好施工质量关。同时,要严格项目检查验收制度,设区市要派专家参加项目验收,努力打造精品工程。

  四、强化技术指导和服务。省住建厅将充实完善省级专家服务团,根据各项目需求和各地需要,深入现场指导保护整治建设。各市县区也要组织专家服务队伍,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帮助名镇名村及时解决遇到的技术问题。

  五、加大保护资金投入。按照省宜居办统一部署,省级安排专项资金。奖补10个名镇名村,对于经考核验收合格且改善提升成效明显的5个名镇名村,再给予一定的奖励。县级政府也要加大资金投入,落实好500万元以上建设资金,保障项目实施。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采取捐资、投资、合作开发等办法,参与名镇名村保护发展。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