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度全省房屋征收部门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闽建办房函[2017]20号
日期:2017-10-27 14:49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办房函[2017]20号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房屋征收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高对被征收对象的服务水平,根据省厅2017年度培训办班计划,拟于2017年11月在福州市举办全省房屋征收部门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各级房屋征收部门分管领导、征收办(处、科)工作人员、法制科(处)长。

  二、培训内容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协议征收操作流程及常见问题;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应诉技巧及注意事项;

  (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及具体应用;

  (四)厦门市思明区房屋征收经验介绍。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7年11月2日,11月1日下午报到。

  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报名方式

  各设区市房屋征收部门按照规定人数(见附件1)安排本辖区房屋征收部门(不含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派人参加培训,汇总本地区参训人员名单(见附件2),并于10月25日请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汇总表电子版报送厅房管处(电子邮箱: fgc87527056@163.com)。

  五、其他事项

  培训期间费用由省厅按财政规定标准统一安排。

  联 系 人:陈涯

  联系电话:0591-87609203

  附件:1.设区市参训人数安排表

     2.参训人员名单汇总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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