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房屋征收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高对被征收对象的服务水平,根据省厅2017年度培训办班计划,拟于2017年11月在福州市举办全省房屋征收部门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各级房屋征收部门分管领导、征收办(处、科)工作人员、法制科(处)长。
二、培训内容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协议征收操作流程及常见问题;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应诉技巧及注意事项;
(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及具体应用;
(四)厦门市思明区房屋征收经验介绍。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7年11月2日,11月1日下午报到。
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报名方式
各设区市房屋征收部门按照规定人数(见附件1)安排本辖区房屋征收部门(不含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派人参加培训,汇总本地区参训人员名单(见附件2),并于10月25日请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汇总表电子版报送厅房管处(电子邮箱: fgc87527056@163.com)。
五、其他事项
培训期间费用由省厅按财政规定标准统一安排。
联 系 人:陈涯
联系电话:0591-87609203
附件:1.设区市参训人数安排表
2.参训人员名单汇总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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