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度全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和既有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复验结果的通报

日期:2017-12-28 14:59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房[2017]9号 浏览量:{{ pvCount }}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厦门市建设局,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为树立物业管理项目优秀示范典型,发挥示范典型引导作用,促进我省物业服务整体水平提升,我厅对各设区市申报的2017年度全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组织专家进行了现场考评,并委托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对既有全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进行了复验。经专家考评并公示,决定授予福州市中庚•香江万里等29个项目为“2017年度全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经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复验,厦门市海景公寓等7个项目已达不到全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标准,决定取消该7个项目“全省物业管理示范示范项目”称号,现予以全省通报。

  附件:1.2017年度全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名单

     2.取消“全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称号的物业管理项目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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