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整治·解民忧办实事】县住建局:整治侵占业主公共收益行为,让“公家钱”用于“公家事”

日期:2024-11-26 08:59 来源:新福建 浏览量:{{ pvCount }}

编者按 

  惠安县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强力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依托专项整治、“点题整治”,从群众身边小事着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让群众可感可及、得到实惠。县纪委监委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在“惠安速报”微信公众号推出【集中整治·解民忧办实事】专栏,展示各部门高质量纵深推进集中整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让更多民生关切变成民生福祉、民生愿景变成幸福实景,敬请关注。

整治侵占业主公共收益行为, 让“公家钱”用于“公家事” ——惠安县住建局

  今年初,接到群众反映:某小区物业未经业主集体同意,擅自动用小区公共收益,搭建电动车停车雨棚,损害业主利益。根据业主反映的情况,县住建局深入现场取证展开调查。


  针对该小区物业企业在小区北门外围搭建的停车雨棚,县住建局通过对比原规划图纸、问询小区建设单位,现场核查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公共收益收支账目、票据、工作台账等相关资料以及公开公示情况,查证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确实存在私自使用小区公共收益建设停车雨棚的违规行为。

  对于查证属实的问题线索,为了维护小区业主合法权利,保障小区公共收益落实惠及小区“公家事”,县住建局立即约谈物业服务企业,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根据问题清单限期整改到位。县住建局以维护业主权益的立场出发,明确主管部门政治站位: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整改的,将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予以处罚。

  而后县住建局以“回头看”的复查方式对小区公共收益侵占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查收,用整套闭环工作的态度,确保“点题整治”问题整改到位,成功追缴小区公共收益资金97275.44元。

  县住建局的工作成效赢得该小区业主赞赏,业主纷纷竖起大拇指:“这可真是为民办实事!公家人的‘钱袋子’有人守护了!”

  根据问题线索,县住建局联合纪检部门对整治工作进行延伸,围绕公共收益宣传、公开公示、年度审计、收支情况等群众重点关注问题,采取随机抽取“推门进区”检查方式,以小区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及收费情况为切入点,现场核查物业服务企业公共收益情况。

  今年以来,县住建局持续深化“点题整治”工作,成立工作专班,推动“三个一”工作机制。一套专班抓调度。以住建部门总协调,发改、资源、城管、市监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定期调度推动工作落实。一支队伍抓督办。将“点题整治”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大督导”范畴,住建部门3个指导专班会同2个大督导组,按片区、分重点每周赴工作推进滞后方块开展专题督导,做到“既带鞭子也带钥匙”。一张清单抓整改。针对督导反馈问题、12345平台反映问题,结合工作要求、短期效果和长远治理,由住建部门牵头会同属地梳理,直插一线,逐项排查开具整改清单,并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头看”,确保问题根治到位。经推动,全县137个物业小区实现2024年季度公示100%,由物业服务企业经营公共收益小区专户开设100%、审计100%。

  此外,县住建局专注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树立业主“公家”及“公款”意识。线上,通过县政府网站对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公开宣传,依托县住建局公众号等网络渠道开展推广工作,树立行业整治“典型”,提高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影响力。线下,利用全县住宅小区LED等外放设备设施,滚动播放公共收益专项整治宣传标语,向物业服务企业发放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宣传材料2000份,张贴至小区主要出入口及宣传栏,提高居民群众知晓率,增加业主的参与感与决策感,真正意义上推动小区业主树立“主人翁”意识,共同守护让公共收益这笔“公家钱”用于“公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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