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或继续教育信息导入操作指南(试 行)

日期:2021-01-06 15:12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一、依据: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继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24小时。

  按照省住建厅办公室《关于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办人﹝2020﹞3号),用人单位或培训单位组织开展培训的方式有集中面授培训和网络培训。

  二、岗位名称: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普通P、附着式F)、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司机T、施工升降机司机S)、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工T、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S)、建筑起重机械维修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操作工、桩工机械操作工、施工现场电焊工。

  三、培训单位登记

  用人单位或培训机构通过“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法人用户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电子营业执照或CA登录“福建省建设从业人员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单位信息经确认后在人才中心网站专栏上公布。

  四、培训信息导入

  培训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或培训单位将培训合格人员信息汇总后(附表1),导入“福建省建设从业人员综合服务平台”。

  培训单位应健全培训管理制度,提高培训服务水平,加强师资力量建设,丰富完善培训课程内容,增强实用性、针对性,并做好培训签到表、课堂视频、照片等,相关的纸质、电子版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归档、分类存放、登记管理。至少留存5年,以便溯源备查。

  五、学时证明(参考样式)。用人单位或培训单位负责提供《福建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附表2),并加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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