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申报业务时是否需要提交照片?

日期:2024-06-19 16:41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申报初始注册和遗失破损补办业务的,企业上报数据后,需将申请人的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底色无要求)邮寄至省住建厅注册中心注册科(邮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亭洲路6号省住建厅直属单位金山办公区综合楼二层注册科,联系电话:0591-38161636-1),照片需贴在空白纸上,照片背后需写上申请人姓名,照片下方空白处依次写明企业名称、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申报的业务类型(初始注册或遗失破损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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