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二级建造师个人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注销的,聘用单位应怎么办理?

日期:2024-09-04 17:45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因个人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注销的,企业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企业端的“维权申诉”栏目申诉,并上传个人的死亡医学证明或诊断证明书等证明材料,省注册中心将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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