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核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8-19 16:38 来源: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浏览量:{{ pvCount }}

各有关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相关规定,定于8月20-27日对202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应考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核查,主要对考生是否符合考试报考条件(包含所学专业,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等方面),填报信息、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核查工作安排

  (一)核查单位

  考后资格核查工作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共同负责。

  (二)核查对象

  应考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同时对上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发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集中受理社会监督举报(举报受理点详见附件2)。

  (三)核查方式

  本次核查工作原则上以线上核查为主、现场核查为辅。需开展现场核查的考生,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另行通知。请全体考生在核查期间密切留意通知信息,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意见,按要求补充、完善相关材料。接到现场核查通知的考生,请携带指定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所属考区核查受理点办理。

  二、有关事项

  (一)根据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规定,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核查材料的,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考生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考生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七条和第十条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

    1.202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承诺情况公示

    2.各设区市考后资格核查部门联系表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