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建筑师执业范围

日期:2010-12-29 00:0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一)建筑设计;
  (二)建筑设计技术咨询;
  (三)建筑物调查与鉴定;
  (四)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
  (五)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建筑设计;建筑设计技术咨询;建筑物调查与鉴定;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不受建筑规模和工程复杂程度的限制,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只限于承担国家规定的民用建筑工程等级分级标准三级项目。
   
  建筑工程设计的主要文件(图纸)中,除应注明设计单位资格和加盖单位公章外;还必须在建筑设计图的右下角由主持该项设计的注册建筑师签字并加盖其执业专用章,方为有效。否则设计审查部门不予审查,建设单位不得报建,施工单位不准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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