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注销陈连木等34位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通知

日期:2023-04-06 11:56 来源: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文号: 闽建注册〔2023〕19号 浏览量:{{ pvCount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53号)和《福建省注册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闽建筑[2007]28号)的有关规定,年龄满65周岁的陈连木等34位二级建造师所持有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已失效,现予以集中省级注销(名单详附件1),其相应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附件:注销注册的陈连木等34位二级建造师名单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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