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要求,鼓励引导建筑工地农民工就地过年,做好保障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广泛宣传。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引导建筑工地农民工就地过年。通过在建筑工地采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倡导书和公开信等形式,倡导外地农民工就地过年。
二、激发企业积极性。各设区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春节期间人工费监测工作,及时调整发布人工费指数。春节期间发生的工程量按人工费指数调整或按实结算。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帮助施工企业协调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减轻施工企业资金压力。鼓励以薪留人,以岗留人,对春节期间不停工的工程项目,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向地方政府争取财政补贴政策。
三、做好农民工生活保障。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施工企业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协助人社部门严肃处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鼓励施工企业对就地过年的农民工,特别是塔吊、升降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发放生活补助。施工企业应当根据留闽农民工数量配备相应岗位的管理人员,加强不停工的工地现场管理,合理安排工作及文体活动,营造整洁、舒适、喜气、祥和的节日气氛。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施工企业开展慰问活动,对春节期间坚守一线岗位的农民工,特别是家庭困难职工家庭,让留闽过年农民工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四、强化疫情常态化防控。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施工企业健全在建项目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强化施工现场关键部位(工地出入口、施工区域、集中办公区、集体宿舍、食堂、公共卫生间)管理,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五、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值班力量配置,强化春节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通信联络畅通。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月29日
省政府部门
省内行业
省外行业
省政府部门
省内行业
省外行业
网站标识码:3500000024 闽公网安备 35000899002号 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号:闽ICP备05022544号
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邮编:350001您是本站第{{ siteCount+96847675 }}位访客
主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办:福建省建设信息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