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住建部质安司工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省住建厅组织开展全省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一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二是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及监测、检测、施工图审查等单位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三是全过程风险预防、预控及技术风险控制情况;专项勘察、专项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第三方监测实施情况。四是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五是工程实体质量情况,推进质量管理标准化及开展常见质量问题治理情况。六是工程质量安全风险事故应急管理情况。检查以企业自查和属地监督检查为主,企业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于5月前组织开展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全面检查,省住建厅将于6月前在各地自查检查基础上组织督查。(厅工程处 质安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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