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中铁一局集团厦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责任主体列入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

日期:2018-03-26 16:3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建[2018]12号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房管局、园林局、公用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20171012日,在平潭地下综合管廊干线工程(一期)PPP项目经理部二分部GA8段区发生一起基坑外侧地表塌陷事故,导致2名工人和1名救援的护士死亡。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10.12”平潭综合管廊工程GA8段区地表塌陷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岚综管综201818),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中铁一局集团厦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施工项目部经理张敏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项目总监贾敏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根据省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165号)第六条第(五)款规定,决定将中铁一局集团厦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张敏、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项目总监贾敏列入福建省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期限为一年,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算。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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