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管理,规范楼盘报备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效率,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修订印发《福建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报备管理暂行规定》。
开展公积金贷款楼盘报备工作,是公积金贷款业务贷前管理的重要工作环节,旨在通过对房地产企业及期项目开展贷款前审核,判断房地产项目是否符合公积金贷款要求,为干部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创造条件。相比原规定,新规定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修订:
一是简化报备申请材料。开发商申请公积金贷款楼盘报备时所需提供的申请材料由15项缩减至9项,明确规定企业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及近期报表只需首次报备才需提供。
二是提高报备工作时效。报备申请受理后组织开展贷款楼盘项目现场勘察工作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三是扩大预先报备范围。将未封顶公积金贷款楼盘预先报备范围由福州五城区扩大到福州市所有行政区域(包括五城区和七县市)。
四是强化报备工作组织管理。由中心与受托银行组成报备小组,并保持小组成员的相对稳定。
五是加强贷后跟踪管理。实行报备楼盘动态管理、建立贷款楼盘风险监测机制和贷款楼盘风险处置机制,有效防控贷款风险。(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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