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实现“就近办”,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快办事、办成事,方便缴存职工就近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经友好协商,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签订委托协议,在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业务窗口,由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出人”,负责窗口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和效能监督,公积金中心负责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7月3日起,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业务窗口正式开办业务,职工在集美区公积金窗口可办理20类的提取审核业务。(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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