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公积金中心进一步优化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

日期:2017-12-01 16:3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为响应“最多跑一次”的政务改革,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断强化内部管理,优化业务流程,从8月15日起,推出多项便民举措,努力实现让市民只入“一个门”、只到“一个窗”就能办成业务。

  一是提取无需跑银行。职工办理提取业务时,只需在审批单上签名并注明本人手机号码,由中心统一将审批单送至银行窗口转账,职工无需再到银行柜面办理转账手续。

  二是转移实行零材料。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转移的,不再提供调动证明或离职证明,只需提供身份证即可办理。

  三是贷款取消单位盖章环节。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填报《龙岩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后,不需要单位盖章,可直接提交公积金中心,由公积金中心严格审核把关。

  四是下放贷款审批权限。针对公积金贷款审批手续多,时间长的问题,市本级下放贷款审批权限,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在保证三级审批的前提下,将主任审批环节下放至分管副主任,启用贷款审批专用章,取消中心公章审批。(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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