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八届(2015-2017年)“服务大发展、建设新福建”竞赛活动通知

闽建文明[2015]2号
日期:2015-11-30 10:56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文明[2015]2号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委)、执法局,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管局、园林局,厦门市政园林局、国土房产局,泉州市公用局,各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不断提高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从业人员的思想境界、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塑造窗口单位、服务行业满意形象,促进行业文明和谐发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以风景名胜、住房公积金等窗口服务行业为重点,采取全行业参赛、抓重点工作、抓示范窗口的办法,参与第八届(2015-2017年)“服务大发展、建设新福建”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为更好地推动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开展,特制定活动规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服务大发展、建设新福建”竞赛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规范行业行为为基础,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不断提高行业员工文明素质和行业文明程度,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作出新贡献。

  二、创建目标及任务

  创建主题:树诚信为民形象,建城乡美好家园

  创建重点:以风景名胜、住房公积金等窗口服务行业为重点,全行业参赛,通过抓重点工作、抓示范窗口建设不断提升全系统文明创建工作水平。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加强对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论述,结合“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对干部职工业务培训和宗旨教育、反腐倡廉教育,不断地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2、加强道德建设,争创一流业绩。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组织开展富有行业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在全行业落地开花。传承弘扬优秀文化,推进建筑设计融入传统文化元素。拓展志愿服务活动范围,扩大志愿服务覆盖面,通过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深入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的道德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廉洁奉公。

  3、推动诚信体系建设,提高行业公信度。积极培育诚信文化,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健全行业从业人员标准和规范,进一步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完善诚信信息平台、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不断提高行业公信力和信誉度。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办事程序、服务规范、收费标准、工作纪律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强化窗口建设,推进规范化管理。健全行业规章、树立行业新风、提供优质服务,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工作特性的创建活动。深化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景区、文明窗口、文明科室等创建活动,推进公园景区文明创建和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不断提高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能力水平。充分利用文明单位、文明窗口等创建载体,推动便民助民、乐民化民。深入开展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创建,加强分类指导和协调推进,扩大创建覆盖面。积极探索青年文明号动态管理的有效机制,为全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提供持续的动力和保障。2015-2017年度计划新增全国青年文明号3-5家、省级青年文明号6-10家。

  5、通过创建活动,促进各项工作开展。把“服务大发展、建设新福建”竞赛活动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活动相结合,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进一步激发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建设新福建的热情,使创建活动内容更加丰富,更具特色。

  三、创建工作具体要求

  1、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厅第八届“服务大发展、建设新福建”文明行业创建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健全文明行业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厅文明办负责制定全系统创建规划,对全系统创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分级签订协议书,确保创建活动上下联动的工作网络的形成。

  2、加强思想教育,优化行业风气。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善于解决具体问题,队伍思想稳定,凝聚力强,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经常性开展职业理想、职业责任、职业技能、职业纪律的教育和实践,培育符合系统实际的行业精神,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业特色文化建设,活跃文化生活,激发队伍活力。倡导和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高效廉洁、公正无私的道德风尚,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3、改进行业管理,实现规范服务。按照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民生的要求,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健全首接责任、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否决报备、失职追究等管理规程,有效遏制和基本消除“冷硬顶推”、“吃拿卡要”等问题。坚持把文明行业创建标准贯穿住房城乡建设的各个行业、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从技术、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入手,加强服务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建设,简化办事程序,创新服务方式,提高社会信誉。完善便民利民工作制度,健全群众诉求渠道,设立群众投诉台,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保障公民知情权。

  4、加强环境建设,营造文明氛围。窗口单位要重视服务环境建设,配套和完善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综合运用各种现代技术和管理手段,改进服务流程、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效率;绿化美化办事大厅,健全完善便民设施,营造温馨服务环境;围绕职能、立足岗位比文明比奉献比满意,积极开展主客双向交流活动,引导服务对象遵章守纪、文明礼让,形成良性互动。

  5、履行社会责任,提高综合效益。积极参与所在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以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行业所辖各级文明单位向省志愿服务基金会捐赠或与所在地特困家庭结对帮扶工作落实。全行业无重大党风廉政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刑事案件,无违反计划生育的现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提高。

  四、组织领导

  1、竞赛活动在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指导和厅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省厅成立竞赛活动协调办公室,设在厅机关党委,负责协调行业创建日常管理、情况汇总、经验交流和考核推荐等事宜。

  2、加强动态管理和经验交流。建立创建工作联席会议,由厅分管领导和各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负责重要事项的磋商决策、协调指导、审核审定。实行创建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于每年年初向创建工作联席会议提交上一年度工作进展的情况报告。建立示范点动态管理和巡查制度,加强对示范窗口服务质量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适时进行随机暗访和跨行业巡查。竞赛活动协调办公室要掌握创建动态,及时组织对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窗口进行观摩考察,推广先进经验,促进相互学习。

  3、实行评选表彰。省文明委对评选表彰实行届期制,三年一届,届中(2016年)开展一次优质服务指数测评,届末(2017年)总评。省厅按照省文明委工作部署,对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创建工作提出评价,并推荐若干个设区市住建行业主管部门作为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由省文明委通报表扬,并给予相关奖励。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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