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为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林容华
(2010年5月10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省纪委八届八次全会和省文明委的工作部署,回顾总结2009年工作,研究部署2010年任务,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一、2009年工作回顾
2009年,在省纪委、省文明委和厅党组领导下,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疑心聚智,齐心协力,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建设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落实省委《实施办法》,惩防体系建设得到有效推进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省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个方面入手,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队伍建设、完善行业监管,有效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四个方面成效明显:一是廉政教育比较务实。系统各级各部门注重发挥教育引导的功能,把思想道德建设与党风廉政教育有机结合,以理想信念、荣辱观、权力观和党纪条规教育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廉洁自律意识。福州市建设局运用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5.19”典型窝案,对全系统干部进行警示教育;莆田市建设局注重创新,制作56块廉政格言警句牌挂置在机关和下属单位,发挥警示作用;厦门市建设局确定4个重点单位、78个廉政风险点,开展岗位廉政教育试点;南平市建设局对重点项目负责人实施廉政谈话,增强免疫力;三明市建设系统开展“筑反腐防线、树廉洁家风”专题活动。其他设区市也通过创新教育方式,促进教育实效,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得到进一步巩固。二是责任制落实比较到位。系统各单位成立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结合单位和行业实际,查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的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制定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职责,扎实抓好省委《实施办法》及省厅出台的两套工作方案的落实工作,各项年度目标序时推进,成效明显,在省惩防办组织的专项检查中,得到充分肯定。三是监管制度比较健全。省厅以财务管理、依法行政为主,修订8类76项制度,促进以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按规则办事。系统各级各部门围绕规范行政权力、提高行政效能,出台一系列制度规范,加强对机关财物、行政审批、项目建设等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深化“四项制度”建设,相继出台加强行业监管的规范性文件41个,强化制度执行力,进一步筑牢干部队伍和质量安全“保底线”。至目前,全省有3395个工程施工项目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1255个项目实施承包商预选制度、842个项目实施招标代理比选制度、公布57件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信息,有效地加强市场监管,净化市场环境。四是查办案件比较有力。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结合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串通投标专项整治等专项治理工作,加大信访举报件初核和案件查办力度。去年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件357件、初核272件、初核率76%;立案36起,结案44起(含往年转结案件),移送司法机关9起,给予党纪处分47人、政纪处分23人,充分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二)强化监督检查,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在抓好干部队伍遵守党纪政纪情况为重点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效能督查等日常工作的同时,系统各级各部门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出台一系列措施,着力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家园清洁”行动等中央预算内新增投资专项资金和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管,规范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一是在加强廉租住房项目建设及配套资金监管方面,各地按照省厅的部署,建立健全低收入家庭住房档案,建立保障性住房月统计制度和季度分析会制度,及时掌握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2009年全省累计完成投资10.72亿元,新建廉租住房32978套,超额完成年度计划,新增解决13137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较好地改善了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二是加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及配套资金监管方面,省厅协同省直有关部门出台专项资金补助有关规定,各地严格执行,对专项资金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各地通过落实半月报制度和项目约谈制度,加大现场督查,通报问题,督促整改,推进项目建设。截至去年底,全省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74座、垃圾处理场52座,市县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处理率分别达70%和75%,提前完成“十一五”计划确定的60%的目标,为我省节能减排作出重大贡献。三是加强“家园清洁”行动专项资金和项目监管方面,通过出台实施村镇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筹措和使用范围、资金奖励补助标准等,确保资金规范使用;通过推行县月查、市季查、省抽查制度,村镇环境整治工作达到巩固提高的较好效果。去年完成160个乡镇、2780个建制村垃圾治理,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为民办实事任务。
(三)着力专项治理,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去年,全系统按照省纪委和建设部的部署,着力抓好三个方面专项治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一是突出抓好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作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全省共检查3788个项目,对存在问题,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整改。整治工作期间,省厅组织3次全省性的督查,随机抽取43个项目,发现质量安全隐患223个,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书17份、责令立案查处1起。通过严肃查处工程建设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管,有效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遏制行业不正之风。二是开展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对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期间领取规划许可的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清理检查,全省共检查1798个项目,涉及变更用地性质的有3个项目,调整容积率的有219个项目,共补交各类规费16.8亿元,罚款1172.6万元。各地结合专项整治,清理、废除了一批与现行规划法规相悖的制度和文件,省厅出台实施《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容积率计算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通过专项治理,有效遏制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行为,进一步规范了规划监管工作。三是深化规范中介组织、城镇房屋拆迁、住房公积金和“小金库”专项整治。中介组织整治进展顺利,去年全省注销39家招标代理机构、16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17家检测机构,对1699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实施备案,加强监管。目前省级建设类中介组织全部与原挂靠部门脱钩,各地市的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监理、检测等主要中介机构也与挂靠部门实现组织、工作、经费、办公场所的“四分开”。拆迁工作不断规范,各地通过加强拆迁业务培训(全省培训拆迁从业人员300多人),完善拆迁信访机制,加大信访案件排查力度等措施,促进矛盾化解。全年省厅共接待拆迁上访人员213批1074人,上访人次同比下降19.6%,其中集体上访人次同比下降34.2%;全系统共排查各类拆迁信访案件近300件,70%以上的拆迁信访案件得到有效解决。住房公积金专项整治稳步推进,建立信息监控系统,实现全省联网,实时监控资金流向,确保住房公积金健康运行;省厅协同省监察厅、财政厅联合组成两个检查组,对各地市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从抽查情况看,各地监管措施比较到位,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小金库”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全系统在自查的基础上,省厅组织重点抽查,各地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时限,逐一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其中莆田市、南平市建设局严格实施系统财务大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促进健全制度,源头堵漏。
(四)规范权力运行,源头防治腐败工作得到拓展
系统各级各部门通过探索规范权力运行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推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源头防治腐败工作得到进一步拓展。省厅在清权确权的基础上,结合行业实际,出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推进系统全面开展此项工作,有效规范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阳光行政。漳州、厦门、泉州市建设系统的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先行先试,出成果、出经验,系统各单位学习借鉴,积极作为,成效显著。福州市建设局对415项行政处罚权进行了细化、量化,做到100%“零自由”裁量权;福州市园林局成立“阳光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去年有70多个项目实施阳光运作;厦门市规划局制定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公开制度、审核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五项配套制度;龙岩市建设局界定行政权力10类、565项,进行“分类确权”,明确权责;宁德市建设局对32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压缩环节和时限,同时推进系统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全面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其他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积极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有效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促进源头预防腐败。
(五)深化纠风和精神文明建设,行政效能与服务水平得到提高
系统各级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政风行风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政风行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以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窗口、青年文明号等为载体,以改善民生、服务发展为落脚点,纠建并举,协调并进,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着力民生抓纠风。系统各级主要领导亲自抓,把房屋拆迁、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市政建设、公共交通、供水供气等事关民生的问题作为重点,以专项治理工作为抓手,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整改,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福州建设局重点完善市区路网,去年投入64亿元改善出行条件;厦门建设局改革招标方式方法,有效防止暗箱操作;泉州市公用局通过组织跟车巡查等方式,有效改进公交服务;龙岩市、三明市建设局着力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龙岩市建设局敦促85家企业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5530万元,三明市建设局协调处理欠薪投诉案件4起,金额90多万元;南平市建设局实行“三审三公示”, 规范廉租住房分配。其他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通过查找问题、限期整改,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
二是着力服务抓创建。系统精神文明工作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服务海西发展的主线,通过开展“作风建设年”、“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等专题活动以及举办全系统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展和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扎实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窗口、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有效提升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水平。以自来水、公交、园林、燃气、环卫、物业、建筑工地、装饰装修、住房公积金等9个行业为主,发动全行业参加第六届“创文明行业、建和谐海西”竞赛活动,进一步提升创建活动的文明标准、工作规范、服务质量,促进全行业文明创建工作水平的整体提高,全系统涌现了全国青年文明号26个、省级青年文明号53个、省级文明单位22个。同时,系统各级各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扎实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旅游风景区、文明工地建设以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改善、文明程度不断提高。
过去的一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较好的成效,为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干部队伍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条件,提供了有力保证。省厅连续10年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连续五届被省委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连续三届被省委命名为省直机关党建先进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厅党组的正确领导和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努力是分不开的。回顾一年来厅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四点比较深刻的体会:
一是切实落实“一把手、两手抓”的廉政责任制。厅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厅党组书记、厅长林坚飞同志经常强调各级“一把手”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提上重要工作议事日程,要有带队伍的责任感和抓工作的责任心。在厅机关,持续强化“三强三弱”教育(即强化宏观间接管理、弱化微观直接管理;强化事后监管、弱化事前审批;强化责任服务意识、弱化权力情结),引导干部看重责任、看重服务,克服“恋权”思想,在系统,每年召开“一把手”廉政工作分析会,既是部署工作,也是对各级领导提要求。
二是注重系统各级“一把手”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工作。近年来,先后举办了机关及系统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物权法》、《规划法》等重要法律法规的局长、科长、镇长以及村长培训班,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又做到学法、知法、守法。同时,要求厅领导到基层调研、检查工作、开专业会议时都要过问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厅党组还十分重视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和协调工作,在全系统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创业环境和人才成长环境。
三是着力加强制度建设,促进源头预防腐败。厅党组十分注重机关和行业管理的制度建设,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预防腐败。通过不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建立综合执法机制、督查落实机制,规范完善机关管理制度,以及实行会计委派制度、“一把手”任中审计、离任审计制度、干部轮岗制度、房地产、建筑业、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季度形势分析会、厅务虚会、系统“一把手”廉政形势分析会制度、行业预防腐败“四项制度”等系列制度建设。通过增强制度执行力,培养了干部的制度精神、规则意识,逐步做到以制度管人,按规则办事,从源头上预防不公正行为及腐败现象的发生。
四是厅党组和系统各级党委(党组)重视发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厅党组每年两次听取驻厅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厅各种重要会议都安排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参加,从人力、财力等方面支持驻监察室每年举办两次系统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两次系统监察室主任例会等工作。系统各级各部门党委(组)和领导都十分重视、支持,创造条件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功能,党风廉政建设形成机关带基层,上下互动,齐抓共管的较好局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仍然比较严峻,行业文明创建工作仍然面临许多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源头预防腐败的机制制度尚不完善,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开展不平衡,有待延伸、拓展;二是腐败现象在一些部门和一些地区仍然呈现易发、多发状态,尤其是设区市和个别经济发展比较活跃的县(市)建设系统案发率还比较高,一些案件金额比较大,涉案人员比较多;三是制度执行力、依法依规办事意识有待增强,行政审批效能和市政公用行业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四是有的单位和部门对行业文明创建工作重视不够,工作创新意识不强,重治标、轻治本,有效的工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工作抓得不够紧、不够实等。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繁重,系统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深入研究措施,改进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二、2010年工作任务
2010年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要一年。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对于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面,简要部署2010年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
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八届八次全会、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为重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以民生问题为着力点,扎实开展纠风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服务发展大局,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职责。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对科学发展、海西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一要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行业工作重点,加强对21个小城镇试点、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棚户区(危旧房)、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等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质量安全有关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方案,科学安排,加强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中央扩大内需促进增长政策措施得到落实。同时,要针对行业拆迁、清欠、市政公用行业服务等民生问题多的特点,加强对维护社会稳定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驻在部门做好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要配合做好依法履职情况综合监察。根据省纪委工作部署,今年将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008—2009年度依法履职情况进行综合监察,希望系统各级各部门早做准备,各派驻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密切配合,共同抓好这项工作,促进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三要加强对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贯彻落实我省出台的《关于贯彻<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对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二)严格执行《廉政准则》,抓好廉洁自律教育
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要严格执行《廉政准则》。抓好对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学习、宣传,使党员领导干部全面掌握《廉政准则》八个方面“禁止”、52个“不准”的具体规定,加强对《廉政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落到实处。二要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要注重学习形式、宣传方式的创新,着力实效,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增强广大干部职工法纪意识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结合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进企业、进工地等活动,以喜闻乐见的方式,促进系统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三要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结合实施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并加强审核监督,防止瞒报、漏报、谎报和流于形式。以此为基础,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四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严格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对失职失责行为进行责任追究。要加强对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少数领导干部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不良现象。
(三)以专项治理为抓手,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
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的转变带动和促进行业作风的进一步好转,是当前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任务。全系统各级各部门要以专项治理为抓手,全面查找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整改落实,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塑造机关和行业良好形象。一要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要严格执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当前要突出抓好反对铺张浪费、整治奢靡之风五项主要工作:(1)继续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数和经费支出,完善管理制度。(2)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禁超标准为领导干部配置用车,严禁领导干部私驾公车,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3)进一步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制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 (4)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5)认真解决各种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的问题。二要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以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为抓手,深入整治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薄弱、转包和违法分包、监理责任履行不到位,质量安全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继续抓好城镇房屋拆迁、住房公积金、“小金库”、治理商业贿赂、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成果等专项治理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方案,采取措施,抓好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三要深化纠风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的方针,以机关效能、行政审批、城市建设与管理、城镇房屋拆迁、市政公用行业服务等事关民生问题为重点,通过优化12319服务功能、开辟政风行风热线、网络专栏、现场咨询、入户访问、公众评议等方式,拓展诉求渠道,构建服务平台,提升服务质量,扎实推进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政府的信誉度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四)健全机制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要按照中纪委和省纪委的要求,突出抓好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惩治四个方面的制度建设,注重对制度的评估、完善、清理和宣传工作,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问责机制、惩处机制,切实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
在抓好反腐倡廉四个方面的制度建设的同时,系统各级各部门要结合部门和行业实际,按照全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的精神,继续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完善中介组织”深入推进制度建设,促进源头预防腐败。一要推进规范权力运行工作。要按照“以点带面、全面铺开、逐步深化”的要求,持续推进规范权力运行工作。要着重向县(市)一级机关延伸,设区市要在第三季度、县(市)区要在年底前完成行政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的编制。要着力完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及电子监察平台,推进省级网上审批并联系统建设,加快省、市、县三级联动,简化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能。年内出台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并在试点基础上,逐步从规范行政处罚由裁量权、许可权向涉及面广、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其他行政职权拓展。各设区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要按照要求,结合部门和行业实际,出台相应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二要加快健全市场机制步伐。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细化分解任务,突出排查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和干预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违纪违法行为,继续严厉打击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着力健全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整合审批程序,简化招投标环节,推行电子评标,扩大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使用范围,切实加强标后监管,确保工程项目建设安全、有序和廉洁;完善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规范披露程序,切实发挥违法违规档案在促进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市场行为方面的作用;通过BOT以及产权转让、承包经营、事改企等模式,推进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行业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化,从体制和制度上堵住权力寻租的途径。三要加大完善中介组织力度。按照“清理整顿—依法规范—促进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中介组织,重点加强对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房地产经纪等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加快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市场中介组织行为,严格界定和规范市场中介组织的准入、退出机制;加快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的脱钩工作,对行业协会进行全面摸底和清理,年底前做好脱钩后的变更登记工作。
(五)坚持惩防并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查办案件是反腐败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手段,也是反腐倡廉取信于民的重要体现。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和严肃整治消极腐败现象。一要加强信访举报排查。信访举报工作是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也是发现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要加强对来信、来电、来访以及网络举报件的管理,建立台帐,认真梳理和排查,从中发现苗头性问题和案件线索,为查办案件提供案源。二要抓好案件查办。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城乡规划调整等重点领域以权谋私案件;严肃查办在城镇房屋拆迁、村庄整治、市政公用行业管理中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涉及的腐败案件。三要加强案件统计分析。健全案件统计、分析和重大案件、典型案件报告制度。通过剖析案件,探索发案规律和特点,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努力做到查处一件腐败案件,教育一批党员干部,完善一批规章制度,促进源头预防腐败工作。
2010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010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和刘云山同志对我省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两个示范”的目标,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着力深化群众性创建活动,扎实做好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工地、文明景区和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等各项工作,为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着力夯实思想基础
一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教育。坚持理论武装,认真贯彻落实胡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单位建设,持续推进革命传统、理想信念、党史国情、改革开放和形势政策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二要继续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广泛开展“迎世博迎特奥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突出普及文明风尚、维护公共秩序、提高服务水平、改善城乡环境四个方面的重点任务,着力抓好文明礼仪知识普及等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行业文明素质。三要切实加强思想道德、职业道德建设。继续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结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07-2010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深入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宣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推进道德规范深入人心。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深化职业道德体系建设,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风尚。
(二)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推进行业作风转变
一要继续推动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坚持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以新一轮建设系统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建立适应科学发展的管理体制,再造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服务水平,进一步树立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二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倡导“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强化企事业单位在质量安全、依法经营、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责任。进一步健全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管理,做好违法违规档案的收集和披露工作,在全行业培育敬业奉献、诚实守信、团结和谐的行业风气。三要坚持以机关带基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诚信建设、行风建设、行业文明创建的领头羊、排头兵,要坚持以机关带基层、带行业,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完善公示制、承诺制、首问责任制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营造过硬的“软”环境。
(三)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建设行业文明程度
要继续以自来水、公交、环卫、然气、装饰装修、物业管理、建筑工地、风景园林、住房公积金等9个行业为主,扎实开展第六届“创文明行业,建和谐海西”竞赛活动,发挥20个示范点的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一要制定行业文明标准。要参照建设部文明办颁布的城市供水、城市燃气、园林绿化、物业管理、住房公积金和城市规划管理等文明行业标准,从本地区实际出发,制定具体标准和创建计划,明确目标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二要强化窗口的示范带动。按住建部文明办要求,全面推广创建文明单位网上行活动,交流20个示范点的创建工作经验,发挥示范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各示范点相互学习借鉴,加强窗口单位的动态管理,提高示范窗口行业文明服务水平。三要抓好青年文明号单位创建。为充分发挥建设系统各级青年文明号的示范带动作用,省厅将召开省级以上青年文明号单位学习交流会,进一步推进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在此基础上做好全国级青年文明号单位的推荐评选工作。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青年文明号单位的分类指导和管理,省级、市级的要分别争创全国级或省级青年文明号,全国级要好上加好、再创新优势,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四要抓好文明城市的基础创建工作。建设系统的公交、自来水、园林绿化、建筑工地、物业服务等行业是文明城市、文明村镇考评的重点行业,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把城镇房屋拆迁、房地产市场、工程质量安全、公交安全运营、物业管理等作为创建工作的突破口,坚决纠正拆迁、施工、物业管理中的不文明现象,积极主动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让人民群众从精神文明建设中得到实惠。五要加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规划建设。建设系统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承担着重要责任,要按照省文明委关于创建全国先进的部署要求,加强未成年人场所的规划建设,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场所的检查工作。
(四)完善志愿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一要普及志愿服务理念。要进一步弘扬建设系统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优良传统,利用纪念“国际志愿者日”、“中国志愿者日”等主题活动,大力宣传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主要内容的志愿精神,推动志愿服务理念进机关、进企业。二要建立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志愿服务中心。按照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省厅将在成立厅机关青年志愿服务队的基础上,建立全省建设系统志愿服务中心,在建设系统全面推行“海西建设我先行”志愿服务活动。各级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示范点、青年文明号单位要带头建立志愿服务队,把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的重要内容,推动志愿服务取得新进展。三要完善志愿服务工作机制。省厅将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上广泛开展志愿者心得征集等活动,通过信息网络加强志愿者的服务与管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本地区、本行业的志愿服务运行机制。做好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特奥会、省运会的需求,改进志愿服务,推动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建设。
三、加强组织协调,抓好工作落实
面对新形势,针对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决心、精心组织、积极作为,实干实效,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意义,各级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同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精神文明工作一并纳入总体工作布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两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明确牵头和协办单位,与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开展、同时检查。通过系统上下齐心协力、齐抓共管,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要坚持统筹推进。建设行业是民生性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事关百姓利益,事关和谐稳定,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必须坚持统筹推进,既要立足整体,科学安排各项工作任务,分阶段、分步骤,又要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全面协调地推进。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而言,要着力抓好制度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危旧房改造、重大资金和项目安排、为民办实事项目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涉及面更广,要加强与系统外部门单位的沟通与协调,积极争取地方有关部门的支持,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文明示范点、青年文明号、文明单位的内容管理,着力在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日常管理上下功夫,从群众最有意见的环节抓起,通过争创活动,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服务水平。
三要提高督查实效。监督检查是积极预防各种不良倾向和违规违法行为发生的重要途径,也是落实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任务的重要手段。目前我们系统有些纪检监察部门存在监督不够有力,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职责不够落实的问题。希望增强主动监督的自觉性,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根据省文明委工作计划,今年第二季度省文明委将对各行业的文明指数进行测评。第三季度将对各行业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中评检查。各级各部门要根据任务的轻重缓急,制定工作计划,优化督查方案,整合监督力量,提高监督检查的整体效果。通过有效督查,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认真解决本部门和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四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意识,充分利用各种简报、网络等综合载体,加大廉政教育、先进典型、工作经验的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要注重发现典型、培育典型,尤其要充分利用当地媒体,加强对政风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宣传,增加社会认同感,使社会各界理解、支持我们的工作,在全行业和全系统营造勤政廉政、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对于维护安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巩固党群干群关系,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促进行业发展,推进海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立足行业实际,本着执政为民的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为推进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