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宣讲提纲》的通知

闽委文明办[2012]33号
日期:2012-06-19 00:0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委文明办〔2012〕33号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县级市委文明办,永春、德化、沙县、长泰、惠安、泰宁、武平县委文明办,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中央文明办印发的《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宣讲提纲》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宣讲。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

 201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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