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塞罕坝精神宣传海报在社会媒介刊载张贴工作的通知

闽建办文明[2017]2号
日期:2017-09-12 17:31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办文明[2017]2号 浏览量:{{ pvCount }}

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中央、省委宣传部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我厅决定在全省住建行业系统广泛宣传牢记使命、艰苦创业、绿色发展的塞罕坝精神,定于9月12日开始通过社会媒介刊载张贴由中宣部组织创作的10幅主题突出、创意新颖、设计精美的宣传海报作品。

  请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并利用各种户外载体和场合进行刊播。在公园、风景区等公共场所的广告设施或其他适当位置,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广告刊播介质或其他适当位置,适当地段的建设工地围挡、景观灯杆等构筑物广泛张贴使用。

  宣传海报作品请到中国文明网“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作品下载专区下载。请各地有关单位将安排落实和刊载情况于9月20日前报送我厅机关党委,联系人:李代义,电话:0591-87537612,传真:0591-87616286,电子邮箱:fjzjtdj@163.com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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