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行业示范窗口典型经验材料——泉州市建设局窗口

日期:2010-06-21 00:0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创新体制机制


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文明服务水平



截止2009年12月,泉州市建设局窗口所受理的审核审批事项,按时办结率100%,提前办结率100%。窗口各项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中心管理处的充分肯定。2006-2008年度多次荣获市行政服务中心“流动红旗窗口”、2008年度优质服务年活动先进集体及2009-2010年度“模范窗口;2007年荣获福建省女职工标兵岗;2008年荣获福建省建设系统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十佳文明窗口”;2009年荣获“全国三八红旗先进集体”。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对我局中心窗口工作的做法、经验多次进行宣传介绍;在市效能办、中心管理处多次进行的“背靠背”回访活动中,办事的群众和相关企业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效能方面都给予高度的评价。


泉州市建设局窗口是我局为适应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而设立的一个对外服务窗口,承担着全市建筑业、建材业、城镇建设、工程建设等行政审核审批职能,内容繁杂,事项多、任务重、责任大,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我局服务基层、联系群众、沟通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载体,也是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极为关注的焦点部门。自20067月成立以来,在市委、市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建设厅、市效能办、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的指导下,窗口始终以“精减、便民、公开、规范、高效”为原则,以“服务群众、促进发展”为宗旨。全体工作人员秉承“奋力有为走前列、开拓创新谋发展、文明行政促和谐”的良好工作氛围,牢记服务宗旨意识、全局发展意识和权力责任意识,想办事、能办事、办好事、办成事,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率地建设行政文明服务窗口,最大限度地实现审核审批事项的公开、透明、便捷、高效,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文明服务水平。主要做法如下:


一、创新机制,推行改革,审核审批全线提速


全面实施《行政许可法》,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以创新审核审批体制机制为抓手,有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


一是流程创新。为了使审改工作规范、高效、有序运行,我局制定了《泉州市建设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流程(试行)》的规范性文件,对进驻窗口的全部审核审批事项进行科学分析,掌握流程办理的规律性,在确保审核审批质量的前提下,以“环节最少、时限最短”为目标,多次精减和优化办事环节,实现流程再造。合并审核事项15项,改承诺件为即办件16项,减少环节、压缩时限11项。调整后我局审核审批事项减少9项,每个项目的办事环节经精简优化后比原来减少1~3个,承诺期限较原来减少1~13个工作日。49个审核审批事项共缩短935个工作日,平均每个审核审批事项比法定时限缩短17个工作日。


二是机构创新。在科室数量、科级领导职数、人员编制“三不变”前提下,在市直各部门中较早成立审核审批科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对局机关各科室的设置、职能范围、职责权限、人员组合分工重新进行调整,剥离各相关科室及下属单位审核审批职能,将原分散于10个科室、4个下属事业单位共14个部门54个审核审批事项归类合并,捆绑打包进入中心窗口,划归审核审批科,将科室及下属单位工作的重心转移到行业监管,实现审批与监管的科学适度分离,较好解决审批与监管的越位、错位、缺位问题。


三是方式创新。认真做好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并联审批的牵头工作。针对并联审批项目投资规模、工艺难易程度划分简单联办件和复杂联办件。简单联办件边受理、边审核审批,简化环节和程序;复杂联办件邀请专家进行技术论证,每个环节全程跟踪把关,办理期限提前80%。同时,为重点工程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实施先行介入,先行办理的后置管理办法,在改革审批方式时限缩短的基础上再提速50%以上。在审核审批事项办理中,窗口启用了审批专用章,除施工许可证、初级岗位证、监理员岗位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事项外,办理其余事项均以“泉州市建设局审批专用章”替代“泉州市建设局”公章,做到审批不出窗口,大幅度缩短审批时限。方式的创新使审核审批事项全面提速,加快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切实改善投资软环境。


四是选人创新。在人员选配上,抽调和选派各个单位政治素质高,业务工作全面熟悉,工作能力较强,工作态度积极,待人接物诚恳热情的工作人员进驻窗口,按照规定全权处理审核审批事项,做到管人与管事的有机结合,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精减项目 优化流程 提升行政服务水平


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在认真总结我局前几轮行政审核审批制度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我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组织实施,并结合我局近两年的工作实际和经验,对我局全部审核审批服务事项多次进行精简梳理,进一步细化行政审批项目的设置,明确行政审批条件标准。对每一项审批权力的运行要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科学分解到具体责任人,明确每个岗位的授权程度,在分解职权的基础上,确定不同审批人员的具体审批责任,努力做到科学合理、内容完整、权责一致、规范有序、互为监督。积极认真地做好审核审批项目流程的优化工作,多次调整完善审批环节、审批流程、审批时限,并及时修改服务指南。实现审批再次提速,提升行政服务水平


三、创新行政审批模式 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制定并实施“并联审批、绿色通道、容缺预审”行政审批管理模式,在审核审批过程中,对较为复杂且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审核审批事项,实施并联审批。由我局窗口统一受理后,把相关材料分发到相关部门单位,并牵头组织并联审批项目的协调沟通、意见汇集、回复反馈工作,做到一个窗口对外,多个窗口协同协作,工作同步进行,同时受理,同时办结。避免一个事项在多个部门留置拽延,耗时低效,造成行政资源浪费,减少和消除申报对象在多个部门多次返还次数。对上规模、上档次和具有名优品牌企业开通绿色通道,按照绿色通道的便利条件,倾听企业的意见建议,了解掌握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咨询解惑工作,努力做好靠前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和上门服务,扶优扶持促发展。对市委、市府确定的重点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项目,采取容缺预审。在主要构件材料齐全,次要材料欠缺的情况下,允许一个承诺期限补上,先行审批,营造投融资软环境,促进重点及招商引资项目早日落地,产生效益。行政审批方式的创新,提升了窗口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四、网上审批,稳步推进,现代管理凸显亮点


网上审批是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的一个亮点,也是我局创新机制和审核审批项目提速改革的一个重点,网络技术对行政管理的变革带来一场新的革命。局分管领导既重视审核审批事项改革,同时也十分重视网上审批工作。充分运用电子文档、表格式和扫描等网络技术,加快推进审批事项的网上审批。在我局现有的46个审核审批事项中,网上审批36个,78%,位居我市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前列。同时开展网上审批进园区、进企业活动,深入企业、深入基层,告知全程式网上审批项目,培训网上申报操作技术,指导企业合理使用网络资源,充分享受网络技术带来的便利条件,真正实现足不出户办理相关事项。网上审批的稳步推进,拓宽了现代管理理论,为企业提供更便捷的服务,深受企业好评。


、互动联动,适度分离,审批监管并驾齐驱


行政审批、行政监管、行政服务是政府宏观职能的组成部分,是一个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我局领导认识到,审批与监管必须在目标同向情况下的适度分离,通过建立各自独立而又相互联系的信息资源平台,形成互动联动机制,使有限的行政资源取得最大的行政效果。为此,我局出台的《泉州市建设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规则》确立了“四个一”制度。一是每日一通报制度;二是每周一报告制度;三是每月一分析制度;四是每季度一公布制度。建立互动联动机制,适度分离审批与监管,解决科室既审批又管理,即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重审批轻管理的传统行政管理方式。审批与监管两者之间的互动联动,密切了窗口与科室关系,畅通了窗口与科室沟通联系渠道,建立了窗口、科室两位一体,目标同向的互通互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确保审批与监管的协调互动,相互反馈,整体合一,使窗口工作跃上新水平。


  六、建章立制,规范运作,提高质量增强效率


制定泉州市建设局窗口人员办理审核审批事项的“一次性告知制、否定报备制、办结公告制、收件回执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限时快办制、失职追究制”等9项制度,对工作人员的被投诉举报、违规违法审批等过错行为、失职行为分别提出6个等级的处理意见,从制度上规范审批行为,强化了工作人员的职责。同时,窗口还进行不定期轮岗,要求工作人员至少熟悉2~3个窗口业务,从而促使工作人员努力学习业务和法律知识,培养多能手复合型人才,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通过不定期的轮岗,消除工作人员因长期在同一岗位,从事周而复始的工作而产生的厌烦和不思进取的惰性,抑制暗箱操作等腐败行为的滋生,返业务办理“冲人去”变为“冲窗口”去,杜绝操作上人为因素的影响。对所有办结件、退件、补件建立核查制度。建立了领导监督和群众监督、行政监督与执法监督、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形成了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权力制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使窗口工作人员在政治上保持廉洁自律的良好精神状态。


  七、真诚服务,积极创优,打造平台便民利民


泉州市建设局窗口是推进我局审批工作的重要平台,是为人民服务的重要窗口。自2006年7月以来,窗口不断改进和完善服务体系,积极打造高效便民利民的服务平台。一是认真制作办事指南,公开申办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和时限,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二是在市审批网上提供信息咨询,建立政府与企业、群众相互沟通联系的连心桥,对企业、群众的咨询问题及时回复反馈,帮助答疑解惑;三是制作标准的表格样式置放窗口,帮助企业、群众正确填写规范性表格;四是对不具备条件不予许可的申办事项,主动帮助分析原因,提示补救方法和措施;五是对有些申报办理事项需核对原始资料的,窗口人员主动做好上门服务,深入现场核验,减少申办对象往返次数,极大地提高了中心窗口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今后,我们将按照省、市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积极努力地参与创建文明示范窗口活动,做到机制再创新,效率再提高;管理再强化,运作再规范;认识再深化,服务再增强,为建设行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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