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窗口、服务人民”——泉州市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处开展文明行业示范窗口活动总结

日期:2010-06-21 00:0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泉州市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处是按照建设部权属登记规范化要求,于2004年3月份在原泉州市房产交易管理所、泉州市房地产登记发证监理处、泉州市房改房服务中心等三个单位的基础上优化整合组建而成。是一个直接面向群众,按照一个窗口对外、一套资料内部流转、一条龙服务的要求,办理市区各类房地产交易及房屋权属登记业务的窗口单位。单位现有干部职工94名,党员42名。在开展文明示范窗口活动中,发证处能够紧紧围绕党政工作中心,秉承廉洁、高效、优质、便民的工作理念,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以“用我们的真心、爱心、细心、热心换来你的放心、称心”的口号,积极服务各方办事主体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各种文明活动,单位成立以来,先后被各级授予“国家级青年文明号”、“福建省女职工标兵岗”“泉州市市级文明单位”、“泉州市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先进职工之家”、“市级巾帼文明示范岗“全市建设系统窗口服务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并连续两届被列为“福建省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示范点”


一、健全制度,强化管理意识


建立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是规范化管理的前提,也是为群众服务的重要保证。为此发证处从工作职能出发,注重以人为本塑造人、转变职能服务人、建章立制管理人、考评绩效激励人,初步形成以岗位责任制来明确工作职责,以违诺追究制来严肃工作纪律的机制,制定《效能建设若干规定》、《办件质量定期抽检制度暂行规定》、《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11项,针对考勤管理、效能建设、业务管理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制定详细的规范性条文;同时,在重点推行“两制”——岗位责任制、绩效考评制的同时,突出“三化”——岗位细化、任务量化、奖惩明化,让干部职工时刻感到有压力,更感到有奔头,形成一种良性循环的“人才效益”,争先创优,积极投身到各项工作中。


二、转变观念,提供优质服务


1、树立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


在服务管理上,发证处始终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为衡量标准,切实树立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以“用我们的真心、爱心、细心、热心换来你的放心、称心”为口号,要求干部职工努力做到三不怕(不怕累、不怕难、不怕烦)、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形象美)、“五个一点”(“微笑多一点,服务好一点,质量高一点,速度快一点,满意率升一点。”)。通过提高一线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努力从服务源头上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新服务理念的倡导和服务行为的进一步规范,极大地改变了单位的工作风貌,切实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单位先后多次接到群众对我处工作和工作人员进行表扬的来信来电,家住鲤城区的陈文则还送来了“实事求是,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锦旗,台北市晋江同乡会名誉理事长王人瑞也向我处赠送了“熟诸法令,办事迅速,服务热忱,嘉惠群众”的表扬镜框。


2、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房地产产权产籍登记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繁琐、政策性极强的工作。能否将复杂的产权产籍登记管理简单化、规范化,显然成了是否能够提供优质服务的关键所在。为此,发证处已经根据建设部《关于简化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办事程序的指导意见》要求,多次对业务流程和业务时限进行梳理和缩短。如:商品房交易件的办证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私房、单位建房交易件的办证时限由6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办事时限由8个工作日缩短为4个工作日;商品房、房改房分户登记办事时限由40个工作日缩短为12个工作日;房屋权属初始登记的办证时限由90个工作日缩短为30个工作日;商品房按揭和抵押登记办理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抵押注销仅为1个工作日。在很大程度上简化了办事程序,年办结件的数量和质量逐年提升,取得了办证群众的肯定和支持。


3、明确服务项目,推行规范服务


围绕泉州市第九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开展,在做好法律法规教育培训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业务科室严格按照《物权法》等三个法律、法规和规定,对业务工作的具体操作进行探讨,梳理业务流程,去除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内容,制定相关业务操作细则,完善各类表格资料,努力使业务工作的开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全年累计对67个业务项目进行规范和整理,确保各项登记业务规范化、科学化。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和《福建省房屋登记工作规程(暂行)》的具体规定,逐条逐项地对业务细则进行梳理规范,对每项业务的项目名称、审批依据、审批程序、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承诺时限等项目进行明确和规范,去除不明确的含糊表述,剔除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的内容,增加新的规范条目,进一步完善了规范、透明、可操作性强的办件制度。


4、采用换位思维,提供人性化服务


为逐步改变以往传统的“静态管理”为“主动服务”,发证处先后推出了一系列的便民服务,一是推行主动上门服务,对因老、弱、病、残而无法到办证大厅办理产权交易及权属登记的相关人员,采取“预约登记、上门办理”的方式提供人性化服务,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了力所能及的社会关怀。服务开展至今,受理办证大厅累计上门服务一百余次,获得了广泛好评,树立了良好的组织形象。二是开辟了专门的绿色通道。对事关全局的特殊业务,根据客观事实,先行办理;对客户能说明正当理由确需急办的业务,优先办理。“绿色通道”开辟后不久的一天上午,台商黄先生到服务大厅办理房产交易手续,因为刚从厦门过来,本以为至少要比厦门特区15个工作日的办理时限更长,买房者坚持要等到领证才愿意付款,而他又急着筹款投资,因此十分焦急。当现场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当即为他启动“绿色通道”,使得买房者当天下午领到了产权证。黄先生对我们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深表惊喜,并表示了由衷的感谢。另有前菲律宾驻中国大使BENEDICTOENRIQUELO女士在泉州市区购置一套房产,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过程中,对中国的法规政策不大了解,受理窗口的同志耐心地给她解释,并在5天内为她办好了有关手续,让她及时拿到了房屋所有权证,大使为此十分感动,专门打电话至市政府,表示对发证处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态度十分满意。“绿色通道”开通以来,“特事特办”的办事效率获得好评如潮,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三是房屋租赁登记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派驻人员在派出所现场办理租赁登记,减少群众奔波之苦,经过几年来的开展,现已在鲤城、丰泽公安分局管辖的16个辖区派出所专设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窗口,该项工作曾经作为典型,在省公安厅举办的房屋租赁管理电视电话会议上做了典型交流报告。四是对业务量大的工作采中批量办理的方式,如抵押科积极与银行取得联系,为群众成批办理抵押登记,大大加快了登记进度;商品房科配合开发商成批受理商品房预售登记,促进了市场流通。这些便民服务措施受到了办事群众的欢迎,确实起到了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作用。


三、重视教育,提高职工素质


发证处一贯重视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号召干部职工以过硬的业务技能服务人民,通过采取统一安排部署,将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将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将理论学习与岗位实践相结合,全面开展各项学习活动,。一是在年初制定专题学习活动实施方案、设定详细的学习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将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将理论学习与岗位实践相结合。二是加强思想道学习,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党的重要思想、重要理论。同时结合科学发展观学习、“惠女精神”学习、“破解熟人经济”等一系列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一系列学习活动,使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变被动办事为主动服务,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切实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心头,落实到具体行动中。三是组织服务理念和职业道德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思想素质,树立正确的服务理念,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员工中形成坚持“服务上讲求优质,责任上讲求尽职”的服务工作原则。四是强化务培训。一方面组织房地产业务知识培训,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和法律法规规章,邀请相关专家和教授进行业务讲座。二是有针对性地进行业务培训先后派出多批次的业务骨干参加相关法律法规的各类培训、研讨会、座谈会。并充分发挥业务骨干的带动指导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提高干部职工贯彻法律法规的能力。


四、立足本职,树立绩效意识

2009年,在税费优惠等宏观政策的影响下,我市房地产市场回暖复苏势头强劲,我处的房地产登记业务量同比大幅上升,办证大厅每日均需接待大量的办证群众,大厅的排队等待区人满为患的情况经常出现。面对压力,我处的办证人员和服务在重点工程上的工作人员以更加认真负责的态度、更加积极向上的精神投入到工作当中。全年累计受理各类登记76842件,同比增长92.3%,办结75676件,同比增长86.9%,办理二手房转让登记5970件,同比增长155.5%,办理合同登记备案14715件,同比增长153.8%,办理抵押登记30797多件,同比增长52.6%,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8349件,同比增长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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