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明行业示范窗口单位“网上行”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0-03-24 00:0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党委〔2010〕18号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建设局、规划局、房管局、园林局、公用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铁路、煤炭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福州市执法局、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文明行业创建示范窗口单位“网上行”活动的要求,省厅将从4月份开始开展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文明行业创建示范窗口单位网上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文明办第三季度将对各文明行业示范点进行检查、评比。为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检查评比的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提升全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水平,省厅将按建设部要求,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上专设文明建设网页,介绍第六届“创文明行业、建和谐海西”竞赛活动20个文明示范点(详见附件)创建工作的典型经验,并适时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供新的交流平台。
  二、请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个示范窗口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的创新做法、典型经验,提供反映本窗口单位创建工作情况的照片。各单位的典型经验材料要突出重点、突出特色、突出行业,字数在3000字左右。照片要反映本窗口的环境建设、开展服务等情况,张数5张左右。
  三、各示范窗口于4月15日前将典型经验材料、照片报送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4月底前,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本地区、本行业示范窗口的相关材料,以电子文件形式汇总上报至省厅机关党委。
  联系人:叶蔚林 联系电话:13959119332
  电子邮箱:wu_violin@163.com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