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日期:2014-04-02 11:04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党委〔2014〕9号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目标,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推动转变政风行风为着力点,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贴近实际、服务基层,努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运用辅导报告、专题培训、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深刻论述,学习领会讲话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把握核心要义,领会思想精髓,更好地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通过专题研讨、政策宣讲、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在干部职工中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实践活动,精心组织群众性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系列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将个人理想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结合起来,与加快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结合起来。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精神力量。

  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准确、深入系统地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宣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运用辅导报告、专题培训、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领会有关精神,使广大干部职工增强对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信心,增加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动力,围绕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任务,解放思想,坚定信念,真抓实干,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二、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加强

  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央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履职尽责不到位、部门利益至上、特权思想严重、衙门作风、审批过多、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奢侈浪费等问题:基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认真解决忽视群众利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执法监督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要重点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依法办事、工作效率低下,作风粗暴、“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问题。要特别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整治力度,把专项整治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举措,以重点突破推动作风整体好转。要加强建章立制工作,完善已有制度,健全新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针对作风建设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源头治理,解决制度“缺位”问题,形成系统完备、相互配套的制度体系。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考虑基层特点,加强分类指导,运用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指导本系统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部门和单位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并力求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

  不断创新为民服务举措。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创新为民服务举措的经验做法,强化干部职工“管理就是服务,服务贵在主动”理念,为推动服务创新提供不竭动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把为民便民利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继续深化“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打造更多的群众满意工程。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审批中心要积极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简化办事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积极创造条件,实施即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努力把服务窗口建设成为优化发展环境的示范窗口和服务人民群众的便民窗口。

  以职能转变促民生改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要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强化群众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及时研究解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问题,加大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力度。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和国务院统一安排,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组织开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系统,推进电子化审查进程;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房屋征收拆迁、工程质量监管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畅通与群众沟通途径,从群众举报、上访、行政复议、信息公开等渠道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加大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树立行业新形象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牢把握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作为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深刻理解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作为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自觉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作为公民层面的价值准则,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之中,形成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政策导向、利益机制和社会环境。

  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要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思想和精神,广泛开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普及,大力倡导劳动光荣、节约光荣的观念,倡导吃苦耐劳、戒奢克俭的传统美德,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把节俭理念融入城乡规划、设计和建设的各个环节,融入城市管理各个方面。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科学精神教育。继续推动解决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提高“道德讲堂”质量,用凡人善举的道德力量构建全系统的精神高地。不断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普及文明礼仪知识,开展践行文明礼仪活动。继续开展“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广泛传播“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总结树立一批学雷锋活动先进典型。

  继续深化诚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诚信建设有关意见,切实加强诚信教育和舆论引导,在行业报纸、门户网站等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宣扬诚信价值理念,营造诚实守信舆论环境。将诚信教育列入各类职业教育培训内容,引导从业人员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意识;把诚信文化融入行业规范、企业精神,让诚实守信变成大家的自觉行动;加强诚信建设,建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完善监管信息系统。广泛开展诚信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失信问题,提高行业公信力和信誉度。

  着力推进行业文化建设。积极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弘扬诚实守信为核心的职业道德,着力打造具有行业特色的企业文化品牌;积极推进服务文化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能,宣传一批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有影响力的先进典型,着力打造知名服务品牌。积极推进机关文化建设,宣传核心价值理念,陶冶干部职工情操,提高人员素质,营造团结友善、积极进取的人文环境。

  四、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创建水平

  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以创“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良作风”为主要目标,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在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形成良好政风行风上下功夫。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以“文明服务、诚信服务”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优质服务、便民利民”活动,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景区”、“文明窗口”、“文明科室”、“文明站所”创建活动,激发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文明创建的热情。公园景区要切实做好文明创建和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培育人们守法旅游、文明旅游的意识和习惯。加强文明创建引领。总结交流创建经验,适时举办系统文明创建现场会、座谈会。按照中央文明办和部文明办的统一部署,组织做好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推荐工作。

  组织参加青年文明号创建二十周年纪念活动。以团中央、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二十周年系列活动为契机,以“岗位建功创一流、文明点亮中国梦”为活动主题,组织系统青年集体开展“职业文化创建”、“青年文明号诚信示范月”、“青年文明号风采巡展”和推荐“青年文明号二十周年成就奖”等活动。推荐评选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3—2014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

  注意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群体的示范导向和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挖掘、培育、宣传、推出具有行业特色的先进典型,特别要总结挖掘创新为民服务举措的先进模范。学习宣传系统内新推出的全国文明单位、全国青年文明号和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的先进事迹,在全系统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关爱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五、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中心工作完成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做好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每项重大决策出台前,都要从是否充分考虑群众切身利益、是否存在与民争利问题、是否有利于社会稳定和谐,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防止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矛盾。要督促指导地方相关部门认真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落实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完善公开内容、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实行阳光征收;加快房屋征收信息化建设,提高房屋征收管理工作水平。

  切实加强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工作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采取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有机结合的方式,扎实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妥善处理老拆迁项目遗留问题,着力化解拆迁信访积案,最大限度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和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开展专项治理和质量安全执法检查,严格落实质量事故、质量问题查处督办和通报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确保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运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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