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建筑行业“桃城建工杯”抹灰工岗位技能竞赛的通知

日期:2018-03-20 10:34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工会[2018]1号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设区市建设系统工会、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工会,各相关企业工会: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建筑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引导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职工立足岗位学技术、练本领,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弘扬工匠精神,争创一流业绩。经研究,定于2018年3月26日至28日在泉州永春县举办全省建筑行业“桃城建工杯”抹灰工岗位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总工会联合主办,省建设建材工会、泉州市建设建材工会承办,福建桃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协办。成立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建材工会,负责竞赛具体工作。

  二、竞赛工种与标准

  (一)竞赛工种:抹灰工

  (二)竞赛标准:竞赛按照《抹灰工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要求进行。

  竞赛内容:抹灰工高级工应知应会的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

  竞赛形式:分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各100分。理论知识考核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操作技能考核采取现场操作、专家评分的办法。理论试题和操作技能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均由竞赛组委会组织专家按照相关标准制定。理论复习范围及操作技能考核内容已下发。

  (三)竞赛成绩:个人和团体名次分别以相应的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个人总分=理论成绩(100分)× 30 %+操作技能(100分)×70 %,团体总分=各参赛代表队三位选手个人总分之和。

  三、参赛资格与报名

  参赛单位、裁判、选手的资格和名额已在《关于举办全省住建行业“桃城建工杯”抹灰工岗位技能竞赛的预通知》(闽建设工会〔2017〕10号)中明确。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及建设系统工会接到《关于举办全省住建行业“桃城建工杯”抹灰工岗位技能竞赛的预通知》(闽建设工会〔2017〕10号)后,积极开展了选拔赛,并上报了参赛选手和竞赛裁判名单(评委会名单详见附件2)。

  四、奖励办法

  (一)个人奖项

  1.参加本次竞赛的全体选手,理论和操作技能成绩均达到60分(各60分)以上者,核发住建部规定的相应工种高级工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2.获得本次竞赛前10名的选手,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授予“福建省建筑行业抹灰工十大技术标兵”称号。获得本次竞赛第11至15名的选手,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授予“福建省建筑行业抹灰工优秀选手”称号。

  (二)团体奖项

  获得团体名次的代表队所在企业,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别授予全省建筑行业“桃城建工杯”抹灰工岗位技能竞赛团体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8个。获奖的代表队所在企业申请信用评价加分,须提供参赛选手连续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社保凭证,并经省建设建材工会审验、公示,方可予以信用评价。

  未获得团体名次的代表队所在企业,其三名参赛选手理论和实操成绩均达到60分(各60分)以上的,颁发优秀组织奖。为此次竞赛作出积极贡献的单位颁发突出贡献奖。

  五、其它

  (一)竞赛期间,参赛人员须自带意外伤害保险,竞赛报到时各代表队将相关材料交至会务组核查。

  (二)赛程安排及地点:

  1.赛程:26日19:00裁判领队会;参赛选手理论知识考试;27日上午技能竞赛;17:00竞赛闭幕式;28日上午返程。

  2.地点:所有参赛人员随带身份证于3月26日17:00前到永春县美湖酒店(地址:永春县环城路2号)一层大厅报到。

  (三)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系统工会负责通知本地市参赛人员和实操评委会成员按时报到、准时参加竞赛的相关活动。理论评委会成员由各设区市总领队担任,实操评委会成员届时将由省住建厅颁发相关荣誉证书。

  (四)各设区市指派一名总领队,负责本地市参赛联络工作。各参赛代表队派一名小领队兼指导教练,不超过一名驾驶员。

  (五)所有参赛人员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六)竞赛活动联系人:省建设建材工会陈楠、林希,电话:0591-87546750、88500559。酒店联系电话:0595-23890688。

  附件:1.全省建筑行业“桃城建工杯”抹灰工岗位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全省建筑行业“桃城建工杯”抹灰工岗位技能竞赛实操评委会成员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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