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建筑行业“福建建工杯”电焊工岗位技能竞赛的通知

日期:2016-06-17 17:09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工会〔2016〕4号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设区市总工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会工委,各设区市建设系统工会:

  为加快全省建筑行业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全省建筑行业电焊工技能水平、操作规范和安全生产意识,调动广大职工学技术、练技能的积极性,推进落实企业培养技能人才的主体责任,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经研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总工会决定于2016年7月上旬在泉州市泉港区联合举办全省建筑行业“福建建工杯”电焊工岗位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为省级职工技能大赛,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总工会联合主办,省建设建材工会和泉州市建设建材工会承办,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协办。成立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建材工会,负责竞赛具体工作。

  二、竞赛工种与标准

  (一)竞赛工种:电焊工。

  (二)竞赛标准:竞赛参照人社部颁布的《电焊工职业三级(高级)标准》,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和要求进行,分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各100分。理论知识考核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操作技能考核采取现场操作,竞赛评委会现场评分的办法实施。理论试题和操作技能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均由组委会组织专家按照相关标准制定。理论复习范围及操作技能考核内容另发。

  (三)计分办法:个人和团体名次分别以相应的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个人总分=理论成绩(100分)× 30 %+操作技能(100分)× 70 %,团体总分=各参赛代表队三位选手个人总分之和。

  三、参赛资格与报名

  全省建筑行业持有电焊工中级(四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从事相应岗位工作5年以上,经竞赛组委会审核批准,可报名参加竞赛。选手均以企业单位名义参赛,每个企业参赛代表队由3名选手组成(参赛选手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鼓励企业选派已缴交社会保险两年以上(含两年)的职工参赛,符合此条件且获得团体前十名的企业,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信用考核加分。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及建设系统工会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相关企业开展岗位练兵,积极组织选拔赛;各设区市建设系统工会在初赛的基础上,选拔推荐优秀选手参加此次大赛,并负责本地市参赛选手的报名和联络工作。于2016年6月20日前将参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3)报送省建设建材工会。

  四、奖励办法

  (一)个人奖项

  1.参加本次竞赛的全体选手,理论和操作技能成绩均达到60分(各60分)以上者,核发住建部规定的相应工种高级工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2.获得本次竞赛第1名且正式从事本工种3年以上的选手,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

  3.获得本次竞赛前5名的选手,可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福建省金牌工人”。

  4.获得竞赛前10名的选手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授予“福建省建筑行业电焊工十大技术标兵”称号,其中女职工选手,可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福建省五一巾帼标兵”。

  (二)团体奖项

  获得团体前十名的代表队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别授予全省建筑行业“福建建工杯”电焊工岗位技能竞赛团体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6个,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企业信用考核加分。其它参赛代表队颁给优秀奖或组织奖。对在大赛中作出积极贡献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五、其它

  (一)各单位报送选手名单时,随附每位选手个人近期两寸彩照三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有中级工证书的选手附证书复印件。

  (二)竞赛具体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联系人:省建设建材工会林光义,电话:0591-87615351,传真:0591-87546750;邮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建材工会。

  附件:1.全省建筑行业“福建建工杯”电焊工岗位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全省建筑行业“福建建工杯”电焊工岗位技能竞赛参赛选手名额分配表

     3.全省建筑行业“福建建工杯”电焊工岗位技能竞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总工会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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