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建筑行业“九龙建设杯”镶贴工岗位技能竞赛的通知

日期:2016-09-30 09:52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工会〔2016〕10号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设区市总工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会工委,各设区市建设系统工会: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建筑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装饰装修镶贴工技能水平,调动广大职工学技术、练技能的积极性,促进落实企业培养技能人才的主体责任。经研究,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总工会决定于2016年11月份联合举办全省建筑行业“九龙建设杯”镶贴工岗位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总工会联合主办,省建设建材工会和厦门市交通建设工会委员会承办,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协办。成立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见附件1),下设办公室(挂靠省建设建材工会),负责具体组织筹备工作。

  二、竞赛工种与标准

  (一)竞赛工种:装饰装修镶贴工。

  (二)竞赛标准:竞赛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建筑装饰装修镶贴工》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标准,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和要求进行,分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各占100分。理论知识考核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操作技能考核采取现场操作、专家评分的办法,试题由组委会结合行业要求组织专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制定。竞赛理论知识复习范围、操作技能考核内容及竞赛评分标准另发。

  (三)竞赛名次:个人和团体名次分别以相应的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个人总分=理论成绩(100分)×30%+操作技能(100分)×70%,团体总分=参赛队三位选手个人总分之和。

  三、参赛资格与报名

  全省建筑行业中持有镶贴工中级(四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从事相应岗位工作5年以上经竞赛组委会审核批准的职工,可报名参加竞赛。每个参赛代表队由同一企业的3名选手组成,鼓励企业选派在本企业已缴交社会保险2年以上(含2年)的职工参赛(分配名额详见附件2)。

  此次竞赛为省级一类赛,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建设系统工会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相关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积极组织选拔赛;各设区市建设系统工会要在选拔赛基础上,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省竞赛,并负责本地市参赛选手的报名和联络工作。参赛选手报名表(详见附件3)及相关材料于2016年10月20日前寄至省建设建材工会。

  四、奖励办法

  (一)个人奖项

  1.本次参赛选手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成绩均达到60分(各60分)以上者,核发住建部规定的相应工种高级工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2.获得竞赛前5名的选手,可按程序向福建省总工会申报“福建省金牌工人”。

  3.获得竞赛前10名的选手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授予“福建省建筑行业镶贴工十大技术标兵”称号,其中女职工选手,可按程序向福建省总工会申报“福建省五一巾帼标兵”。

  (二)团体奖项

  1.获得团体前十名的代表队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别授予全省建筑行业“九龙建设杯”镶贴工岗位技能竞赛团体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6个;并评选若干名优胜奖和优秀组织奖。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企业,若3名参赛选手均符合相应条件,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信用考核加分。

  2.获得本次竞赛团体前二名的代表队,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向福建省总工会申报“福建省工人先锋号”。

  五、其它

  1.各地在报送选手名单时,随附参赛选手个人近期两寸彩照三张,选手身份证、中级工证书(若有)复印件各一份;参赛选手有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

  2.竞赛具体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3.联系人:省建设建材工会林光义、陈楠,电话:0591-87615351、87606526,传真:0591-87546750;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省住建厅办公楼315室。

  附件:1.全省建筑行业“九龙建设杯”镶贴工岗位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全省建筑行业“九龙建设杯”镶贴工岗位技能竞赛选手名额分配表

     3.全省建筑行业“九龙建设杯”镶贴工岗位技能竞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总工会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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