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建设行业“华荣杯”建筑电工岗位技能竞赛的通知

日期:2018-05-15 14:55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工会〔2018〕3号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设区市总工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会工作委员会,各设区市建设系统工会、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工会,各相关企业工会: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建设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素质,为一线技能劳动者搭建切磋技艺、交流技术、提升技能的平台,助推全省建筑电工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保障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弘扬工匠精神,争创一流业绩。经研究,定于2018年6月初在福州举办全省建设行业“华荣杯”建筑电工岗位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为省级职工技能大赛,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总工会联合主办,省建设建材工会、福州市城市建设工会委员会承办,福建省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建筑业协会、永泰县总工会、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办。成立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建材工会,负责竞赛具体工作。

  二、竞赛工种与标准

  (一)竞赛工种:建筑电工

  (二)竞赛标准:竞赛按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要求进行。

  竞赛内容:建筑电工高级工应知应会的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

  竞赛形式:分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各100分。理论知识考核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操作技能考核采取现场动手操作和笔答相结合、专家评分的办法。理论试题和操作技能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均由竞赛组委会组织专家按照相关标准制定。理论复习范围及操作技能考核内容另发。

  (三)竞赛成绩:个人和团体名次分别以相应的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个人总分=理论成绩(100分)× 30 %+操作技能(100分)× 70 %,团体总分=各参赛代表队三位选手个人总分之和。

  三、参赛资格与报名

  全省工程建设行业施工企业一线职工,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省、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且操作工种为“建筑电工”),方具备参赛资格。各参赛企业均须成立工会组织,参赛选手均以企业单位名义参赛,每个企业参赛代表队由3名选手组成。(参赛选手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鼓励进城务工人员报名参赛,未经本次竞赛组委会审核批准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竞赛。竞赛期间,参赛人员必须自带意外伤害保险,竞赛报到时各代表队将相关凭证原件交至会务组核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及建设系统工会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相关企业开展岗位练兵,各企业要积极组织初赛;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系统工会在初赛的基础上,开展职工岗位技能竞赛选拔赛,选拔推荐优秀选手参加此次省级竞赛。

  四、奖励办法

  (一)个人奖项

  1.参加本次竞赛的全体选手,理论和操作技能成绩均达到60分(各60分)以上者,核发住建部规定的相应工种高级工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2.获得本次竞赛第1名的选手,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

  3.获得本次竞赛前5名的优秀选手,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福建省金牌工人”。

  4.获得本次竞赛前10名的选手,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授予“福建省建设行业建筑电工十大技术标兵”称号,本次竞赛前5名中的女职工选手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福建省五一巾帼标兵”。获得本次竞赛第11至15名的选手,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授予“福建省建设行业建筑电工优秀选手”称号。

  5.获奖选手另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团体奖项

  获得团体名次的代表队所在企业,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别授予全省建设行业“华荣杯”建筑电工岗位技能竞赛团体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获得团体总分前两名的代表队(班组)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工人先锋号”。未获得团体一、二、三等奖名次的代表队所在企业,其三名参赛选手理论和实操成绩均达到60分(各60分)以上的,才能颁发优秀组织奖。为此次竞赛作出积极贡献的单位颁发突出贡献奖。

  五、其它

  (一)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系统工会报送选手名单时,上报一名领队负责本地区参赛事宜,于2018年5月21日前将参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3)、每位选手近期两寸彩照三张、资格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和设区市建设系统工会公章;参赛企业工会组织批复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加盖设区市建设系统工会公章;参赛企业与选手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二)参赛时,各参赛代表队派一名小领队兼指导教练,不超过一名驾驶员;参赛选手须带身份证、资格证书原件备查。

  (三)此次竞赛裁判员主要由熟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专业人员组成。

  (四)获得团体一、二、三等奖的代表队所在企业申请信用评价加分,须提供参赛选手连续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社保凭证,并经省建设建材工会审验、公示,方可予以信用评价。

  (五)竞赛具体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省建设建材工会陈楠、林希,电话:0591-87606526、88500559,传真:0591-87546750,邮箱:fjjsjcgh@163.com;邮寄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附件:1.全省建设行业“华荣杯”建筑电工岗位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全省建设行业“华荣杯”建筑电工岗位技能竞赛参赛选手名额分配表

     3.全省建设行业“华荣杯”建筑电工岗位技能竞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总工会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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