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调整我省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

日期:2011-01-07 00:0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反映建筑市场人工价格水平,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经会省发改委、财政厅同意,发布闽建筑[2010]43号文,将我省人工预算单价调整为:土石方、拆除、搬运工程用工45元/工日,建筑装饰工程用工73元/工日,其他工程用工60元/工日。本次人工预算单价调整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与闽建筑[2007]15号文发布的人工预算单价差额部分只计取税金,不计取其他各项费用。(省造价总站 厅建筑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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