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9年第二批科学技术项目计划的通知

闽建办科〔2019〕8号
日期:2019-03-20 16:33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办科〔2019〕8号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闽建办科函〔2018〕43号),现将经有关单位申报修订的8项省标和1项标准设计图集,作为2019年第二批科学技术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编制单位按计划进度实施。对2018年下半年以来申报未列入本批标准编制计划的项目,将按照专业分类推荐给相关行业协会编制团体标准。为保证省标编制质量和时效性,对2016年12月31日以前省厅立项的省标项目,2018年12月31日前仍未完成任务的,取消原标准编制立项计划。对上述期间立项的省标,已基本完成标准文本编制,确实需要继续完成的,应于2019年3月31日前,报省厅重新公布。

  附件: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设计图集编制计划项目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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