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征求《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及评价标准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4-11-01 18:53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住建局、城管局(委),福州市园林中心、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执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执法应急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促进我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高质量发展,针对各方反馈意见建议,省住建厅组织修改了《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及评价标准(征求意见二稿),现再次向你们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1月8日前将有关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省厅科技设计处。

  传真:0591-87546724,电子邮箱:3386701395@qq.com。

  附件:1.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二稿)

     2.福建省工程勘察企业信用评价标准(2024年版,征求意见二稿)

     3.福建省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标准(2024年版,征求意见二稿)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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