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日期:2025-01-26 15:49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2024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落实我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及住建部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围绕住建行业“安全、发展、保护、提升”四个方面,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2024年法治工作情况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一是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厅党组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13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组织宪法和国家安全法学习,全面梳理党内法规应知应会内容,组织党内法规学习培训4次。二是抓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学习。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方案,采取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青年理论学习、青年征文比赛、专家辅导讲座等多种方式研讨交流,做到人人谈认识、讲体会。厅党组学习及宣讲情况被省直机关工委公众号平台转发。

  (二)着力推进行业立法。围绕安全、民生等重点,以行业管理亟须解决的问题为导向,加快推动立法进程。一是加快《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立法进度。配合省人大法工委就社会各界提出的问题进一步修改优化,现已经通过省人大二审。二是推动《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现已经通过省人大一审。三是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部规章评估。受住房城乡建设部法规司委托,我厅主管的省建设法制学会承接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领域13部规章课题评估。我厅作为指导单位,帮助并指导其对13部规章进行合法性、科学性及规范性方面的问题分析,提出总体上的立法建议及重要制度立法建议,现已通过部法规司验收。

  (三)夯实基础性制度建设。一是推动制度文件“立改废”工作。全面清理我厅现行制度性文件,梳理形成制度文件571件,其中修订新增141件,建立完善“厅制度树”体系。二是实施“厅制度树”全生命周期管理,开发制度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厅制度体系数据库,增加新文件出台自动导入文件库、文件到期(失效)自动预警提示等功能,实现厅所有制度文件全生命周期自动管理。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管理。对46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意见审查;认真落实《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向省政府报送26件备案;做好涉及民营经济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牵头对列入清理范围的3件文件予以修改、废止;主动公开政府文件244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9件,发布政策解读34条。四是及时研究立法及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书面反馈省人大、省政府、省司法厅及其他有关省直部门的立法、规范性文件修改意见近100份。

  (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一是优化简化工程审批流程。将施工用水用电手续提前至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即可办理,水电气网等市政公用服务推行“洽谈即服务、开工即配套”;将用地预审意见视同用地批准证明文件,用地批准手续可推迟至施工许可前完成。二是切实解决“体外”循环问题。开展“体外”循环专项整治工作。检索梳理41个审批事项特殊环节,取消10个事项的“现场踏勘”,23个事项专家评审时限压减至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的1/2、最低压减至1/3。三是加强工程项目审批信息化支撑。建成企业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全省互认平台,实现15家数字证书兼容互认,联通省内26个业务系统,截至目前,电子印章制章总数54453个,电子印章互认调用200余万次,项目业主凭借一个电子身份即可登录不同系统办理工程审批类业务。

  (五)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一是率先实现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集成办理。4月底完成上线运行,申请人从原来的单事项办理最多跑9次,减少至并联办理最多跑3次,精简了21个申请材料,通过联合踏勘减少道路重复开挖,增进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目前,全省已办理773件。二是同步推进第二批“高效办成一件事”。分别成立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和公租房申请“一件事”工作专班并印发工作方案,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序推进。目前,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和公租房申请“一件事”均已上线试运行。三是开展“数据最多采一次”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省数据管理局工作要求,对涉及我厅的91个服务事项进行申请表单拆解、业务逻辑梳理、对接智能中枢、编制标准化目录、梳理数源清单、汇聚业务数据等多项具体工作。共拆解55项表单,梳理出12条业务逻辑,编制36个标准化目录并下发至各地市有关部门补充完善为公共目录,进行“一数一源”对照确认约4000个字段并将数据汇聚至福建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有效提升了相关业务申请表的数据字段回填率,便利群众办事。

  (六)不断规范行政执法。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认真研究《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2024年度福建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工作要点》等有关文件精神,下发通知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突出行政执法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照问题清单开展本系统专项整治。二是指导督促各级住建部门全面实现处罚案件在“闽执法”平台线上办理。目前住建系统处罚案件8万多件,案件量居于全省第一。同时,为提升我厅实际执法办案能力,省本级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8件。三是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120多项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行优化。四是对全省住建系统1万多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闽执法”平台应用及行政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线上办案业务能力。

  (七)持续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一是汇编我省住建领域相关信用体系文件成册供相关部门学习参考。二是不断完善行业信用管理制度。结合“厅制度树”建设,抓好重点领域信用文件、评价标准修订以及信用平台建设,经修订后,目前我厅内部共涉及17个评价对象,28份信用文件。三是统一厅信用管理平台,优化完善信用评价体系,更好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八)持续推动行业行政监管工作。一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整理归集住建领域相关公平竞争文件并汇编成册供参考学习;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相关要求,指导对出台的相关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二是推动完善“双随机”检查工作机制。汇编住建领域双随机检查制度文件、制定年度“双随机”检查计划,督促指导做好“双随机”检查工作。三是落实“互联网+监管”工作。制定、细化住建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建筑市场、消防安全、工程造价咨询、物业管理、燃气安全等领域开展检查。

  (九)建立健全多元化解机制。一是将“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列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与省高院共同成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由两部门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业务处(庭)长担任成员,加大福建省住建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推进力度。三是加强资金保障,为省联调委提供近30万元工作经费,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四是探索“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及争议评审”机制,旨在通过诉前专家评审与鉴定,帮助当事人在诉前阶段实质性解决纠纷,减轻诉讼负担。经过一年多努力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2024年以来省级诉调小组共立案住建领域各类案件2058件,已调解成功813件,我厅先后两次在全国会议作经验介绍。

  (十)开展“保交楼”涉法涉诉问题化解工作。一是持续落实府院联动制度,推动“保交楼”专题会议精神及专项行动安排,通过常态化加强与省高院、基层法院沟通协调,协调解决“保交楼”涉法涉诉问题。二是与省高院联系,就“保交房”项目办证问题的政策进行沟通,推动省高院出台“保交房”具体实施细则,明确解除“保交房”涉及商品房解封条件、路径。

  (十一)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我厅今年立法计划及各行业实际,拟定我厅2024年度普法计划。通过张贴宣传漫画,电子媒体播放宣传标语、观看视频等方式,开展民法典、宪法主题宣传活动。二是收集我省及国家层面住建行业法规政策,汇编成《建设法规政策汇编(2024年)》,作为住建系统干部学习和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法规政策工具书。三是推动普法宣传进校园。厅长朱子君前往福建理工大学作《前世之宝 后世宝之— —福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探索实践》专题普法讲座,与在校师生分享福建传统村落保护立法过程及实践经验。四是举办住建系统法治培训。传达全国住房城乡建设法治工作会议精神;邀请住房城乡建设部法规司专家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解读和适用》专题授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五是召开全省城管系统典型案例评析会。筛选全省城管系统及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发布的典型案例共40余例编印《2024年全省城管系统典型案例选编》,“以案释法”深入剖析行政管理方面共性问题。

  二、存在主要问题

  2024年,在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和深化改革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下调研指导还不够。对全省住建行业依法行政工作掌握还不够准确,深入基层一线走访调研较少,收集群众和企业意见建议少。二是部分文件质量还不高。部分政策文件合法性和适当性不够,有的新旧衔接不够、甚至相互冲突,影响实施效果。三是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还不够丰富。行政执法培训多以传统线下授课方式为主,在形式和内容上还不够丰富。

  三、2025年工作思路

  2025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全国住房城乡建设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住建行业“安全、发展、保护、提升”四个方面,除做好常规性工作外,明年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重点领域立法,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配合立法机关继续推进《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等立法进度,力争2025年出台实施;推进《福建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福建省城市管理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立法废止、调研工作。二是修订《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三是完善“厅制度树”信息系统。通过系统实现所有制度文件的分类登记、有效期提醒、数据统计、检索等功能,实现制度文件全流程管理,推动我厅制度文件管理规范性、科学性。

  (二)规范权力运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全面推广、应用“闽执法”平台,开展厅本级行政处罚案件线上办理工作,推进住建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及时调整裁量权基准。结合“闽执法”平台推广运用,收集各地对运用频次高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调整意见,及时调整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确保行政处罚公平、合理。三是加强对下行政执法指导。落实行业“八五”普法规划,举办全省住建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编印典型案例、法规政策汇编,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举办全省住建系统典型案例评析会,提高执法人员处罚案件办理能力;落实执法人员分类分级分层培训要求,通过“骨干执法人员师资库”加强实战化培训。

  (三)深入推进诉调对接,促进行业矛盾纠纷化解。一是做好“诉调对接”试点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学)会专业力量,加大对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筑市场等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效能,有效推进行业诉源治理,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二是加强府院联动。进一步完善与法院沟通会商、交流机制;共同召开研讨会,对行政执法中遇到的带有普遍性的重大疑难问题,特别是法律适用方面的问题,加强研究,形成共识,联合发文指导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工作,推动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