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历届全会精神,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以高水平法治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厅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工作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把准法治方向
一是深化法治理论武装。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建立并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机制。2025年,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12次,组织研讨交流7次,依托观看辅导录像、举办读书班、邀请专家辅导、开展实地教学等多种形式,持续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二是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厅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授法治党课;厅党组成员深入党支部开展“党建+法治+业务”宣讲,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厅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立法难点问题及“十五五”期间住建领域立法规划。《条例》出台后,我厅举办房屋、燃气等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班,厅主要领导为全省住建行业领导干部及企业负责同志做专题宣讲,全面部署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提升行业依法治理与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每年制定并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目标任务。按规定编制并公开发布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以公开促规范,以监督促提升。
(二)完善制度体系,夯实法治基础
一是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推动出台《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废止《福建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协同省人大、省司法厅研究谋划“十五五”期间住建领域立法规划,确保法规体系与改革发展相适应。积极参与省级立法活动,全年反馈立法及规范性文件意见108份,参与立法论证协调会44场。
二是健全制度管理体系。“制度树”信息模块上线运行,动态管理现行有效制度548件,初步实现规范性文件全周期管理;动态梳理行业158部法律法规形成“法规体系树”,编印《福建省建设法规政策汇编(2024)》,为系统干部提供便捷的执法普法工具书。
三是严格文件审查备案。修订印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合法性与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全年规范性文件备案17件,废止13件;报送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7件;前置审核拟由省政府印发的规范性文件4件,商请省司法厅开展统一审查,确保合法合规。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严格执法资格管理。组织厅本级新进人员及全省住建、城管系统执法资格专业考试,同步开展法规培训,全年轮训近2000人,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二是细化执法标准规范。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确保执法权限清晰;修订印发《福建省住建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2025版)》,进一步压缩自由裁量空间;设定涉企执法检查频次上限,避免重复检查。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指导。深化“闽执法”平台应用,2025年全省住建、城管系统办理案件数量超10万件,位居全省前列;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在福州、厦门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落实整改率100%;全省排查城管执法不规范问题6425个,完成整改6402个、整改率98.5%,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是优化信用体系建设。动态修订行业信用制度;加快推进全省统一的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根据国家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暂停部分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制度修订工作,为构建更加规范、公平、透明的信用监管体系做好准备。
(四)优化政务服务,深化改革创新
一是扎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跑动次数由9次减至1次,精简材料21项,办件6737件;实施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审批环节压至1个,时限压缩至12个工作日,精简材料20份,已实现全省覆盖并推送506件至省集成化办理平台;落实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推行“一个部门受理、多部门市区联办”的“N对1”服务,解决“多部门申报、多次交材料、反复跑”问题,以“并联审批”取代“串联审批”,实现“一次验收”覆盖全流程,已实现全省覆盖,并推送170件办件至省集成化办理平台。
二是实现“数据最多采一次”。完成71项表单拆解与12条业务逻辑梳理,编制标准化目录73个,确认“一数一源”,已汇聚约4000个字段至省公共数据平台,推动数据共享。
(五)创新解纷机制,促进社会稳定
一是开展诉调对接试点。我厅作为住房城乡建设部6家试点单位之一,持续规范试点工作运行机制,指导省联调委举办全省首期调解员培训班,深入基层法院、综治中心等开展驻点调解工作。省级诉调小组全年收案10168件,涉案金额超2.8亿元,成功调解921件,形成物业、房地产、建设工程三大调解板块,试点地区扩大至全省6地市,已吸纳10家省级建设类社会组织、356专业人才加入调解员队伍。
二是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全面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组织业务培训,发挥复查复核纠错纠偏作用,促进程序规范、实体化解。集中开展重点领域信访专项治理,化解一批重点案件,信访量同比大幅下降。
(六)加大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一是压实普法责任。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打造“住建大讲堂”培训品牌,厅主要领导带头授课,实现每月有专题、每周有培训;新进人员需通过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全体干部收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宣贯培训,持续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二是深化新法宣贯。聚焦新出台的《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举办全省住建、城管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1期、安全生产专题培训2期、燃气专题培训1期,厅主要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做专题授课;选派业务骨干赴地市解读辅导,推动新规直达一线。召开《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厅领导走进直播间解读政策、回应关切,提升公众知晓度。
三是拓展宣传形式。结合“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在厅官网发布海报、动漫、短视频26篇;利用AI技术制作《房屋使用安全小课堂》《燃气普法小课堂》系列视频11个;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专题学习244场、6450人次参与,观看警示教育片371场、覆盖1.82万人次。联合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普及燃气、自建房、消防等安全知识。
四是强化案例指导。编印全省及“两高一部”典型案例集近70例,分批印发本省优秀案例。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报送执法案例,1篇入选全国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年内累计曝光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7批40余个,强化以案示警。我厅“八五”普法相关工作获得住房城乡建设部肯定。
(七)引导社团发展,发挥协同作用
一是履行主管单位职责。完成7家主管社会组织的年度报告初审及指导整改;指导协会换届、注销、合并;常态化配合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是加强归口社团管理。根据省委社会工作部统一安排,本年新增4家行业协会商会归口我厅进行行业管理指导(目前我厅作为业务主管和行业管理的社团共21家)。举办全省性社会组织党建及业务培训班,确保规范运作。
三是支持社团服务行业。指导福建省建设法制学会举办国际工程合规案例专题分享会,邀请中建四局、中建海峡等在“走出去”方面富有经验的企业及仲裁机构专家分享,加强政企协协同,助力“闽企”提升国际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存在问题与不足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看到法治建设工作与行业发展需要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部分现行地方性法规修订相对滞后,城市更新等新兴领域尚存立法空白;个别规范性文件备案的及时性有待加强。二是机关本级办理具有典型性、示范性案件数量偏少,信用管理的规范化、精准化水平仍需提升。三是针对执法人员、企业管理层等关键对象的精准培训有待深化,吸引力和传播效能有待提高。
四、2026年工作思路
紧扣住建行业“安全、发展、保护、提升”核心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法规政策供给。推动《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修订出台;围绕城市更新、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垃圾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和政策储备;持续优化“制度树”管理系统功能;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全流程要求。
(二)提升行政执法质效。贯彻落实《福建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进一步厘清建筑装修、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管等领域职责边界;开展典型案例评析、执法案卷评查,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实训基地;加大力度指导、推动办理典型示范意义案件;修订完善行业信用评价制度,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在分级分类监管中深度应用。
(三)创新普法宣传模式。编制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九五”普法规划,提升普法系统性;举办面向市县住建、城管部门的依法行政专题培训,提升依法从业能力;更加注重运用普法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对行业涉及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